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為主管全市交通、港口和農村公路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海口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是海口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掛牌。內設9個正科級職能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處)、計畫財務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運輸管理處、公交客運管理處、港航管理處、安全監督處(交通戰備處)。6個局直屬事業單位: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市港航管理處、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4家企業:市運輸公司、市第二運輸公司、市第二客運公司、市航運公司。 中共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直屬機關委員會管轄11個機關黨委、黨支部、支部,分別是: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黨總支、局機關黨支部、局機關離退休黨支部、局機關瓊山離退休黨支部、市港航管理處黨支部、市公路站黨支部、市第二公里站黨支部、市運輸公司黨支部、市第二運輸公司黨支部、市第二客運公司黨支部、市航運公司黨支部。

基本信息

單位介紹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39號)設定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主管全市交通運輸、港口和農村公路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海口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是海口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掛牌。

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為主管全市交通、港口和農村公路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海口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是海口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掛牌。內設9個正科級職能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處)、計畫財務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運輸管理處、公交客運管理處、港航管理處、安全監督處(交通戰備處)。6個局直屬事業單位: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市港航管理處、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4家企業:市運輸公司、市第二運輸公司、市第二客運公司、市航運公司。 中共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直屬機關委員會管轄11個機關黨委、黨支部、支部,分別是: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黨總支、局機關黨支部、局機關離退休黨支部、局機關瓊山離退休黨支部、市港航管理處黨支部、市公路站黨支部、市第二公里站黨支部、市運輸公司黨支部、市第二運輸公司黨支部、市第二客運公司黨支部、市航運公司黨支部。

職責的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 國務院公布取消的公路客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等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

2. 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公交、出租汽車客運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培訓,公交、出租客運服務質量考核評議,交通運輸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等交由交通行業協會或社會中介組織實施。

(三)下放的職責

將“鄉、村道公路建設、養護”和“渡口、渡船建設管理”職責下放給各區政府。

(四)增加的職責

根據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下放行政管理事項的決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6號)下放的“港口經營許可”等11項行政管理事項。

(五)加強的職責

1. 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2. 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交通運輸、港航和農村公路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本市有關交通運輸、港航、農村公路工作的法規、規章及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交通港航專項規劃、農村公路路網規劃和行業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並指導監督交通運輸樞紐建設、管理工作。

(三)參與涉及交通運輸、港航、農村公路相關的經濟政策、調控措施的制定和體制改革工作,制定相關市場準入、監督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協調推進交通樞紐、道路客貨運輸場站、公交計程車輛停車場、公交客運候車站點、站亭的規劃建設;負責公交、計程車客運停車場(站)、長途客運停車場(站)、物流貨運停車場(站)等專業停車場的管理和審批。

(四)負責港口、航道、岸線、陸域、水域的管理;負責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指導監督港口建設、生產經營秩序、環境保護和港口設施安保等工作。

(五)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客運、軌道交通和危險品運輸的管理;指導監督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輛技術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工作。

(六)承擔農村公路縣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職責;指導監督農村公路鄉、村道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全市交通運輸和港航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監督檢查全市交通運輸和港航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交通運輸和港航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市交通運輸和港航單位經營秩序、服務質量。

(九)負責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指導監督交通運政執法、公路路政執法和水路運輸執法工作。

(十)負責港口行政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涉及交通運輸和港航行業的專項資金使用。

(十一)負責行業統計、信息化建設、科技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等行業運行情況,最佳化行業結構,促進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國防交通工作;承擔市交通戰備工作。

(十三)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四)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 長:劉東

主持黨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羅亞忠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港航管理處、運輸管理處、安全監督處(交通戰備處)、計畫財務處、市港航管理處工作,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企業改制等其他事項。

副局長:殷雨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研究室、行裝處、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副局長:李友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研究室、行裝處、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副局長:艾建雲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道路客運處、市運管處、交通港航信息中心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副局長:蔣文淇

總工程師:林成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規劃建設處、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工作,負責交通工程技術和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內設9個正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信訪、計畫生育、機關內部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二)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和黨群、機關工會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人事部門做好系統內的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評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局直屬企業管理工作。

(三)計畫財務處

負責編制交通和港航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年度固定資產、維護項目投資計畫,彙編工程建設項目財務竣工決算報告;負責政府行業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監管,承擔行業有關財政補貼的預算、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制定行業收費標準;負責規費徵收工作,監督本局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款的使用;負責行業綜合統計,配合開展統計執法、審計檢查工作;承擔局國有資產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負責研究提出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擬定本市有關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本系統普法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重大處罰案件的聽證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法制培訓、執法監督、行風(政風)監督評議工作;指導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精神文明創建、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局機關進駐市政府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工作。

(五)規劃建設處

組織編制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專用公路規劃;指導監督交通港航工程建設,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監督管理公路縣道養護與路政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道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設計審批、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工作;配合省交通運輸廳進行公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和動態管理。

(六)運輸管理處

參與擬定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協調全市道路、水路及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和瓊州海峽輪渡運輸工作;指導道路客貨運輸及其場站、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和變更申請的初審工作、危險品運輸、危險品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物流、春運、節能減排和科技信息推廣工作。

(七)公交客運管理處

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客運、出租汽車客運及公交客運場站、候車亭等公交客運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公交客運線路經營權的許可、線路的開闢、調整和變更工作;負責計程車運力投放、更新工作;監督公交、出租客運行業經營秩序、服務質量;協調組織重大節慶、賽事、會議等公交客運保障工作。

(八)港航管理處

負責港口、航道、岸線、陸域、水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航道、防坡堤等港口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港口建設項目和港口經營許可的審核、審批;負責港口設施安保和港口危險貨物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指導監督港口經營秩序、衛生防疫、環境保護和規費徵收使用;指導水路運輸行業管理工作。

(九)安全監督處(交通戰備處)

指導監督交通運輸和港航行業安全工作,組織擬定安全應急預案,牽頭處置行業突發事件(事故);負責交通行業防風、防汛、防恐、維穩、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承擔本市交通戰備和預備役相關工作。

綜合執法支隊

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是根據海口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通知》(海編〔2012〕44號)、《關於印發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海編〔2012〕46號),於12月26日正式註冊登記的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隸屬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是目前海南省唯一一支實施運政、路政、水政、港政“四政合一”的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也是交通運輸部指定的海南省唯一一個“三基三化”試點建設單位。

人員編制

核定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行政編制38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5名。其中:部門領導4名,辦公室8名(含工勤人員5名),計畫財務處3名,組織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運輸管理處、公交客運管理處、港航管理處、安全監督處各4名。

領導職數

部門領導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20名,其中: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安全監督處各3名,計畫財務處1名,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運輸管理處、公交客運管理處、港航管理處各2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其他事項

(一)停車場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部門負責公交、計程車客運停車場(站)、長途客運停車場(站)、物流貨運停車場(站)等專業停車場的管理和審批。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門負責城市占道停車場(臨街)、社會化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和審批。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址地圖

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濱海西路市第二辦公區16號樓市交通港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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