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1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1號。全院有人員13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0.8%,其中碩士15人,占總人數的11.5%。

基本信息

院情簡介

一九五〇年十月,壽昌縣人民法院成立,歸屬建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同年十一月,建德縣人民法院成立,歸屬建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一九五七年一月,直屬於建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的新安江人民法庭成立。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國務院批准撤銷壽昌縣,行政區域全部併入建德縣,建德、壽昌兩縣人民法院和新安江人民法庭合併為建德縣人民法院,歸屬建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一九六〇年八月,建德縣機關從梅城鎮遷至白沙鎮,建德縣人民法院亦遷至白沙鎮焦山路十一號(現新安江街道新安東路三十三號)政法樓。一九五九年一月,建德專署撤銷,建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亦一併撤銷,建德縣劃歸金華專署管轄,建德縣人民法院亦劃歸金華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一九六三年五月,建德縣劃歸杭州市管轄,建德縣人民法院亦劃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一九九二年四月,國務院批准建德撤縣建市。同年六月,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同意撤建德縣人民法院設建德市人民法院。二〇〇〇年五月,建德市人民法院遷至新安江街道白沙新村華隆路(現新安江街道法院路二十一號)。

機構設定

建德法院院機關設13個職能部門,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監察室;下設梅城、壽昌、乾潭、大同四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幾年,建德法院認真貫徹執行法律規定以及上級法院決議決定,依法正確適用法律,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糾紛。2012年以來,受理各類案件31487件,辦結案件30409件。2012年、2013年結案率分別為96.5%、98.6%,在近幾年收案大幅上升的情況下,審判、執行工作持續呈現良性循環態勢。同時,立足執法辦案,積極服務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所獲榮譽

近年來,建德法院獲得了多項榮譽:先後被浙江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民事審判、刑事審判、行政庭審判等工作先進集體,多次被授予集體二等功、三等功等榮譽。2011年,民事審判第二庭因為企業破產審判工作業績突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報表彰;2012年被評為全國法院企業破產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同時還榮獲了“全省法院綜合治理執行難先進法院”;2013年,建德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報表彰。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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