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谷精草(存疑種)

E. E. E.

Martius在發表本種植物時記載著:“雄花萼3裂,有龍骨狀突起;雌花萼片3枚,側片有龍骨狀突起。”而以後的所有學者在描述中均未提及龍骨狀突起,也未指出原始記載是否錯誤。多數學者記載雌花萼為2枚。解剖了Bentham 和 C. H. Wright引證的 E. truncatum 標本(C. H. Wright 551藏於哈佛大學[A]標本室),證實了他們的記載是如實的,即雌花萼片2枚,雌雄花萼決無龍骨狀突起。依照原始記載,該號標本是不能定為E. truncatum 的。只能定名為E. merrillii Ruhl. ex Perkins(1904)。這樣,本種究竟為何物就成了問題。如果原始描述確實錯了,那么 E. merrillii 當為 E. truncatum 的晚出同名。《廣州植物志》與《海南植物志》所稱的本種雌花萼均為2枚,不符合原始描述,在未得到 E. truncatum 的模式標本證實以前均應定為 E. merril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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