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歷史
1955年,農場外圍的泗洪縣裁皖歸蘇。1957年,江蘇省國營農場管理局正式接管安徽勞改農場,並在此續辦國營機械農場。因海防需要,1965年,江蘇省人民委員會決定濱海縣境內的大有、東直、民生、新盪、潮河五個勞改農場(北五場),與泗洪縣境內的洪澤湖農場對調,1966年,正式成立江蘇省地方國營洪澤農場;對內先後更名為“江蘇省第一勞動改造管教支隊”、江蘇省淮陰監獄、江蘇省洪澤湖監獄。
(一)洪澤湖監獄前身是1952年在濱海縣境內組建、隸屬華東軍政委員會公安部的新人農場。1954年新人農場更名為蘇北建設農場。由於建設農場機構龐大臃腫,1956年根據公安部指示,撤銷建設農場,分別成立大有、東直、民生、新盪、潮河五個勞改農場(俗稱“北五場”)。
(二)農場地點是1949年時解放。當時屬安徽省公安廳管轄,取名“安徽省地方國營洪澤湖農場”。
(三)因海防需要。
地域分布
洪澤湖監獄地處泗洪縣境內東南境、洪澤湖西北岸。東臨徐洪河,南瀕洪澤湖,西跨濉河,三面環水,呈西北東南走向。南北長約14公里,東西寬約4—7公里。總面積約91.6平方公里,折合畝數13.7萬畝,其中耕地10萬畝,林地1.2萬畝,水域0.6萬畝。為省內土地面積最大的農村監獄,全國十大農村監獄之一。區內有江蘇省最大的白鷺自然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