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商務局

領導班子

劉希雄: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企業改制、定點屠宰,分管企業管理股,聯繫竹市食品分公司。
肖和柏: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安全生產、財務、統計、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分管財計股、辦公室。聯繫縣民爆公司。
尹建華: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市場體系建設、商業網點規劃、創衛工作。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股。聯繫縣市場服務中心。
文金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項目建設、成品油管理、報廢汽車回收、再生資源管理、拍賣監管、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分管市場調節股、行業管理股。
王 建: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
周先進: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分管工會、老乾、群團、雙聯工作、職工文體活動等。協助指導竹市食品分公司改制。

下設機構

辦公室 主任:歐陽恩純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局內文秘、信息、調研、機要、保密、檔案、信訪、通訊、文印、目標管理、後勤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採購、外事接待、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以及上級各對口部門和領導交辦事項;負責局內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定期編髮《洞口商務信息》;負責全縣商務年鑑和志書編寫組織工作。
政工股 股長:肖和碧
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年度考核、休假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崗位統計和工人技師考試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因公、因私出國備案人員的政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選派從事外經貿業務的出國人員和駐外機構工勤人員;負責經貿出國人員的培訓;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商務系統有關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報批工作。
政策法規股 股長:唐學東
分析研究我縣商務工作發展形勢及商務工作中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我縣商務工作的對內對外宣傳;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培訓、宣傳實施、有關政策諮詢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縣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審核本局制發公文、重大經貿協定、契約和章程中的法律問題;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審核行政處罰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事務;負責組織本局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聽證會;負責全縣商務法規宣傳和行政執法證的發放工作。
行業管理股(加掛洞口縣公物拍賣管理辦公室、洞口縣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公室牌子)股長:楊玉田 
負責國家、省、市、縣有關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二手車交易等行業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提出行業發展的建議,執行特種行業規章、行業標準,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督查特種行業的執法情況;負責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公物拍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工作。
市場運行調節股(加掛洞口縣成品油管理辦公室牌子)股長:曾昭富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等)的市場調控、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流通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工作;負責成品油管理。承擔縣政府成品油領導小組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場體系建設股 股長:袁楊清
研究擬訂健全、規範全縣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負責擬建市場的登記、聽證和審批,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規範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標準化建設;指導監督市場服務中心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汽車、家電下鄉、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政策。
企業管理股(加掛洞口縣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牌子) 股長:唐成
負責商務企業改革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商務企業改革的總體思路和方案,具體指導企業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的有關法規,承擔縣政府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城區生豬屠宰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酒類管理股(加掛洞口縣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股長:鄧安才
負責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全縣酒類產銷監督管理;承擔酒類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核、申報和年檢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酒類展覽和促銷宣傳活動的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活動;負責全縣酒類執法證件的發放及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指導酒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監察室 (負責人:王建)
協助局黨委監督檢查全縣商務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抓好商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承辦本系統黨員和幹部職工違紀案件的查處,指導全縣商務系統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電子信息股(加掛洞口縣商務信息中心牌子)?股長:朱金蓮
研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擬訂我縣相應發展規劃,實施局電子政務和政府網站的運行和管理;負責商品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的建立;承辦國內外招商代理、商務代理的管理協調工作,聯絡經濟顧問;負責管理網上招商、網上貿易、網上洽談等工作;承辦“三外”業務電子數據的匯總和各種電子商務項目資料庫的管理;承辦各種大型商務活動多媒體製作的開發和管理;負責收集整理貿易夥伴、招商客戶和其它經貿合作的資料,建立商務檔案;承辦全國消費城市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承辦局機關計算機維護、網路安全工作;指導各鄉鎮電子商務工作和全縣商務信息化工作。負責工會、婦聯工作。
財計股 股長:皮陽中
指導本系統企、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進出口企業出口退稅貼息的稽核工作;編制局機關經費預算,辦理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發放及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經費收支和日常會計核算事務;監督歸口管理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歸口管理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爭取國家和省外貿、外經、專項資金項目的審查與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商務綜合統計工作。

職責

根據《中共洞口縣委 洞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洞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洞縣發〔2010〕44號)精神,設立洞口縣商務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關於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商務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計畫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三)關於境外投資管理。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縣商務局審核。
(四)關於物流管理。縣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縣工業經濟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交通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技術協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代理制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監督檢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四)承擔牽頭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建議。推動全縣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五)起草全縣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實施細則和市場準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食用鹽、成品油、潤滑油、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有關項目的選定、申報和指導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下達的關係國計民生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實施;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新方式。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對外承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全縣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招商引資情況,參與擬訂全縣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對外發布全縣重點招商項目,跟蹤、調度重點招商項目並督促落實;依法審批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規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為外商投資提供政策法規、業務諮詢服務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協助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產品出口、先進技術型企業的推薦和考核;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體系的建立、完善工作並組織實施;參與縣級開發園區(基地)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投資、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助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擬訂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措施和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菜籃子”商品的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三)擬訂全縣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規範商業設施投資的程式,研究提出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商品市場、物流設施的培育、建設和發展;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管理中的有關問題。
(十四)擬訂全縣國內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協作的規定、辦法和經濟協作的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及資金、物資、經濟技術協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參與全縣重大經濟技術協作與橫向經濟聯合項目的立項審核和申報;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地區間重大經濟合作項目的考察、論證、洽談、簽訂協定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的境外對口支援工作;跟蹤調度重點外來投資項目並督促落實。
(十五)負責組織參與商務部、省商務廳、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和縣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以洞口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負責管理以縣政府名義聘請的全球商務代理。
(十六)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中的契約外資、到位外資、縣外境內和省外境內到位資金、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外貿進出口、外經合作、社會消費品銷售統計等工作和信息發布;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和聯繫全縣各類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異地洞口商會工作。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商務局設七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洞口縣招商引資辦公室)
負責擬訂局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印章管理等日常政務;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採購、外事接待、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全局性大型綜合材料的起草;負責提案和建議的辦理,處理來信來訪;指導、協調全縣商務系統的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報及經費管理工作;辦理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發放及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本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包括全局系統的經濟指標數據統計;負責編報、管理、審批局屬事業單位的基建投資計畫和財務決算;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協調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全縣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導向要點和規劃布局的意見和建議;依據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外來投資者的聯絡、政策諮詢、項目推介、考察、接待和洽談等組織工作,建立和管理客商信息庫;負責全縣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協調,組織和參與縣級以上招商引資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項目調查,協助做好項目的包裝、論證和發布工作,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資項目庫;定期發布投資項目產業指導目錄及招商項目;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跟蹤、調度和履約考核工作;協調全縣招商引資責任單位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責任單位招商項目、投資者及到位資金的認定;負責全縣招商引資責任單位目標管理年度考評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綜合治理等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審核、承辦局機關人員工資並對歸口單位給予指導;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年度考核(績效考核);負責組織局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崗位統計和工人技師考試工作;負責指導、匯總局系統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管理,並指導歸口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商務企業改革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商務企業改革的總體思路和方案,具體指導企業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法規股
負責研究、宣傳和實施商務法律、法規和條約;負責全縣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件的研究與協調;組織起草全縣商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實施辦法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商務普法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業務工作;負責本局的行政複議與起訴、應訴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處罰決定審核、實施;負責組織本局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聽證會;承擔商務舉報投訴相關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股(縣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縣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負責對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建設項目的聽證和預審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鄉(鎮)商品市場、社區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負責指導縣市場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汽車、家電下鄉、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政策。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發展工作;擬訂、組織實施全縣對外貿易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業務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目標任務分解和考核工作;負責核准和登記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資格,負責已獲取進出口經營資格企業的後期管理;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資格、外經企業經營資格、對外工程承包企業經營資格的初審、報批和協調管理、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市場調節股(縣生豬定點屠宰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調查、分析、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調節、風險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重要流通企業的監測管理;指導全縣流通領域食品消費安全工作,完善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標準、論證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的有關法規,承擔縣政府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城區生豬屠宰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六)酒類產銷管理股(縣酒類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酒類產銷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全縣酒類產銷監督管理和酒類法規、酒類消費知識的宣傳;承擔酒類批發許可證、零售備案登記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酒類展覽和促銷宣傳活動的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全縣酒類產銷經營及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指導酒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七)行業管理股(洞口縣公物拍賣領導小組辦公室、洞口縣報廢汽車回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洞口縣成品油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拍賣、典當、報廢汽車和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交易、租賃、舊貨流通、直銷等特殊內貿行業的監督管理和相關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提出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並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典當、拍賣、報廢汽車回收、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等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營主體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備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汽車流通服務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規範汽車市場秩序,指導管理全縣汽車零配件市場;負責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直銷企業在本縣設立服務網點的審查;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老舊汽車更新補貼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菸草、食用鹽流通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公物拍賣領導小組和報廢汽車回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協會的設立審核和指導管理;負責成品油管理;負責制定全縣加油站點布局規劃;負責新建加油站點許可的材料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的年檢工作;依法查處成品油市場違法經營行動,打擊無證經營;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老舊汽車更新補貼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餐飲業、家政服務業、足浴按摩業、住宿業等特種行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負責全縣商務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紀檢(監察)、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7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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