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泰安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市屬及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泰安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泰安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為保證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進一步提高校舍防震抗災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平安校園、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立足當地中國小校建設總體規劃,建立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中國小校舍建築質量,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面改善安全現狀,保障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從2009年開始,用3年時間,集中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D級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C級和達不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校舍,使其達到當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並符合防禦其他氣象和地質災害要求,徹底消除中國小校舍安全隱患。2009年及以後新建、改擴建的中國小校舍,要嚴格按照國家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中國小校建設標準施工,原則上以建設樓房校舍為主,確保校舍安全。
三、工作原則
(一)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堅持以人為本,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地域特點、教育發展水平出發,遵循教育發展規律,根據中國小校舍危房的分布狀況、危險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制定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三年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和單幢校舍具體實施方案,分年度、分步驟維修改造,做到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與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相結合、與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相結合、與中國小“211工程”項目相結合、與標準化學校建設相結合、與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相結合、與提高基礎教育質量相結合。
(二)分級負責,以縣為主。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由市政府統一組織,縣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具體實施,職能部門密切配合。
(三)嚴格標準,確保質量。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落實抗震設防要求,做到安全、節能、環保、經濟、實用、美觀。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都必須具備規定資質,保證校舍的施工質量,使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成為“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四、實施步驟
(一)排查鑑定。已經排查並形成鑑定報告的校舍,不再重新鑑定。對其他校舍,按照抗震防災要求,逐棟排查鑑定,摸清危房底數,掌握總體情況,形成鑑定報告,建立校舍安全檔案。加強校舍管理系統平台建設,抓好全市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基礎數據的採集和錄入工作,實行網上辦公。
(二)搞好規劃和勘察。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科學制訂本地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要對項目建設選址及周邊地質、交通、環境等主要條件進行認真勘察,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及抗震不利地段。因選址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工程招標。根據排查鑑定結果,對需加固改造、重建和遷址新建的校舍進行規劃、勘察和施工設計,依法進行招標,確保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順利實施。
(四)組織實施。根據實施方案和年度維修加固規劃,有計畫、有步驟的開展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對通過維修加固可以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校舍,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用3年時間完成改造加固任務,消除安全隱患。對不具備維修加固條件的校舍,按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重建;對地處洪澇災害易發區、水庫大壩下游可能受淹區以及嚴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實行避險遷移;對根據學校布局規劃確應廢棄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並及時拆除。要健全完善校舍綜合防災標準,並嚴格組織實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市政府成立泰安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市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派員,集中辦公。各縣(市、區)、市高新區及有關部門也要儘快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工作,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搞好協調配合,切實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市教育局牽頭指導校舍安全排查鑑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工程資金安排方案;組織編制和審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規劃方案;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質量;推廣先進經驗,督查工作進展。市國土資源、建設、房管、水利、地震等部門負責提供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及地震斷裂帶和地震多發區、洪澇災害易發區及其他地質災害分布情況,提出安全性評估和建議;組織勘察設計單位、檢測鑑定機構和技術專家對市直學校進行校舍地質勘察和建築檢測鑑定,幫助專業力量不足的縣(市、區)進行校舍地質勘察和建築檢測鑑定。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具體實施,對本地的校舍安全負總責;在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統一組織對中國小校舍排查、檢測和鑑定,建立健全中國小校校舍安全檔案,審核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方案,統籌協調本縣(市、區)勘察鑑定和設計、施工、監理力量,嚴格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實施工程驗收。
(二)規範管理,嚴格工程質量。通過中國小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強校舍安全信息監控,查清安全隱患,強化安全管理和危舊校舍改造責任,科學安排維修改造工作。對校舍建設項目實施動態跟蹤管理,根據中國小校舍改造規劃實施情況,及時更新相關數據,確保中國小校舍安全各項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時效性。要嚴把工程質量關,所有工程項目都要堅持“安全、牢固、實用、夠用、方便學生”的原則,充分考慮學校人員密集特點和應急疏散需要,嚴格按照中國小校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確保50年的最低使用壽命。新建校舍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履行報批手續,嚴格落實各項建設監管規定。
(三)保障工程資金投入。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以縣級政府籌集為主。市政府根據縣(市、區)財力狀況、工作任務及工作實效等,給予獎勵性補助。各縣(市、區)要切實擔負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的主體責任,安排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防止學校出現新的債務。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民辦或其他各類中國小校舍的改造資金由投資方和所屬單位負責,當地政府給予指導、支持並實施監管。要健全工程資金管理制度,對工程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嚴格杜絕擠占、挪用、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
(四)強化目標考核。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沒有完成當年改造任務的,扣減下年度的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並進行通報批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存在安全隱患項目及時進行整改,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審計等部門要依法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發現問題,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