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5號)和《中共泗洪縣委泗洪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委[2010]53號)規定,設立江蘇省泗洪縣教育局,掛縣體育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原縣體育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教育局。(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減輕中國小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並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主要職責
泗洪縣教育局主要職責是:(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及地方有關教育、體育法律法規;擬訂本縣教育、體育政策草案、規範性檔案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全縣體育和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研究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三)提出縣財政預算內教育、體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體育經費籌措、統籌管理、撥款、收費、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統籌管理省、市、縣下達的教育經費,並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對本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基層單位的基建和財務管理工作,並負責對其經費往來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四)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全縣體育事業的統籌管理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根據上級要求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五)以就業為導向,指導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和職業指導工作。(六)規劃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七)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八)負責全縣中國小思想政治工作和局黨委所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協同縣紀委(檢察局)做好教育單位紀檢監察工作。(九)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規劃、設定、建設、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與報批工作。(十)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落實編制主管部門核定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培訓、考核與獎懲工作;組織實施本地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十一)負責組織全縣國家學歷考試、自學考試、成人考試、普通中學的會考、升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錄取工作;負責學生入學和學籍管理工作;擬定學校招生計畫和政策,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十二)規劃、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協調、指導學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畫及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十三)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十四)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十五)組織、指導國民體質檢測工作,推進體育社會化進程,開展民眾體育活動,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十六)統一規劃全縣體育活動項目等布局,組織、指導體育競賽的具體實施工作,制定我縣運動員、教練員培訓、訓練、獎勵等政策與標準。(十七)加強對全縣體育市場監督、管理和指導;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十八)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等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等工作。(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黨務、事務;承辦局黨委交辦的相關黨務工作;負責局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和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檔案、電訊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文秘、機要、檔案、保密、清潔衛生、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新聞宣傳、信息和社團的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保衛、信訪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協調與其他地區的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添置、保管、車輛安排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及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宣傳貫徹黨等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批示;指導學校宣傳工作和思想理論建設,重點抓好乾部、黨員等理論培訓和業餘黨校建設、學校校報、廣播、電視等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人事科
指導局屬學校黨建工作,了解、研究和掌握學校基層組織建設情況;指導局黨委所轄總支(支部)黨員教育、管理、發展、黨內統計工作,並抓好組織建設。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檔案、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下屬事業單位校級領導和中層幹部的考察、推薦任用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學校名優教師的選拔、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職工考核、評先、評優、獎懲、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按照相關許可權,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申報、工人技術等級的確定工作,審核教師職務崗位設定方案;綜合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的選拔;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參與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制度改革,落實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工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工作,指導學校聘請外國專家工作;完善教育人才信息、交流、培訓、能力測評、代理及人事檔案、智力交流等服務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對外宣傳工作。計財審計科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調整工作;編制局屬學校及事業單位的基建計畫,指導、協調校園規劃、校舍建設;指導學校後勤工作管理與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信息統計、分析、人才需求預測工作;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學校收費等政策,協助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全縣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做好教育、體育系統國有資產日常監管;負責編制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規範使用全縣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縣教育地方附加費,指導、監督縣教育地方附加費的徵收與使用;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和有關執行情況的監測;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外資貸款;參與擬訂並指導執行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生收費標準;指導學校的財務管理。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以及對各項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效益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會同縣有關部門對全縣教育、體育投入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檢查;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與業務指導。基礎教育科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擬訂中國小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常規管理;協助做好基礎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上級規定的基礎教育的學制、教學計畫、學籍管理辦法和辦學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改革與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劃指導基礎教育課程、自編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教材;組織實施全縣普通中國小招生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科技、德育、環保教育工作以及課外活動、教育信息化、各級各類視窗示範學校的創建、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全縣校外教育工作,指導親職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初、高中畢業會考;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入學率和控流工作;協助有關股(室)做好師資培訓、進修及其他招生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的設定、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與報批工作。領導班子
張濤濤同志:主持教育局、體育局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工作。唐春亮同志: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高等教育、人武、雙擁統戰、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助學、掛鈎幫扶、策應扶持、語言文字、紅十字會、關工委、信息、共青團等工作。
葉紅同志:分管民眾體育、競賽訓練、體育中心、體育社團、國民體質監測、體育產業等工作,協助張濤濤同志抓好體育局日常工作。
胡竹芳同志:分管幼兒教育、特殊教育、電教裝備、計畫生育、婦聯、學校體育、藝術、衛生、校辦企業、規劃建設、校產校具、城市創建、綠化等工作,協助張濤濤同志抓好財務審計工作。
張家明同志:分管中國小教育教學、教科研、招生考試等工作,聯繫縣政府教育督導室。
李光晗同志:分管辦公室、政工、黨建、宣傳、教育工會、法治建設、法制教育、綜合治理、師資隊伍建設,協助張濤濤同志抓好組織人事工作。
劉洪震同志:負責縣教師進修學校工作,不參加分工。
江輝同志:分管紀檢監察、信訪、穩定、網路問政、機關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勤工儉學、招商引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