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
2017年3月4日訊,“你給我老實點,要不我整死你”……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法院在準備審理一起案件時,另一起案件的當事人走進來,對法官作出了如此威脅恐嚇。皇姑區法院近日認定該當事人的行為違法,對其罰款5000元,這是2017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法官人身安全保護令”以來,遼寧開出的第一張法官保護令。
背景
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明確規定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的行為,要依法迅速從嚴懲處。
2017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