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府

法國政府上一次改組發生在今年2月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8日宣布,拉加德被選為該組織新一任總裁,接替因涉嫌性侵犯而辭職的前總裁多米尼克·史特勞斯-卡恩。

介紹

法國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詳情

由總理、國務部長、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總理由總統任免,政府其他成員由總統根據總理建議任免。政府成員不得兼任議會議員。政府對議會負責,除擁有決定和指導國家政策、掌管行政機構和武裝力量、推行內外政策等權力外,還擁有警察權和行政處置權、條例制定權和命令發布權。總理是政府首腦,領導政府的活動,負責國防,以政府的名義宣布戒嚴令,行使制定條例權,任命文武官員,並代表政府享有立法創議權和修改憲法的建議權。總統在宣布解散國民議會或決定行使非常權力前,必須與總理磋商。當國民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綱領或總政策說明時,必須由總理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由於總理由總統任免,所以事實上總理的職責名不副實,須聽命於總統,只能起輔佐總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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