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宗教改革
德意志宗教改革的時候,歐洲許多地區的資本主義經濟成分已經有不同程度的發展。資產階級反封建的要求同樣反映到宗教改革的問題上,王權的加強也同天主教會在政治、經濟、宗教上的勢力發生矛盾。在資產階級的力量比較強大的瑞士、尼德蘭、法國南部,宗教改革以民眾運動的形式出現;在君主專制的英國和北歐國家,宗教改革採取由國王自上而下發動的方式。
天主教會在瑞典有很大的勢力,擁有大量土地。路德派的新教很快傳到北歐。1527年,瑞典國王開始發起宗教改革運動,沒收教會財產,限制主教們的政治權力,確定新教傳教自由,1544年正式宣布瑞典是信奉新教的國家。丹麥國王(當時轄有挪威)也在1536年實行宗教改革,撤除了主教們在政府中的職務,沒收了他們的財產,建立起路德派的教會。這兩個國家的新教教會都受國家政權的管轄。
在西歐一些國家,在宗教改革中還產生了新教的其他支派。
瑞士的宗教改革
十六世紀初,瑞士是由十三個獨立的州(六個鄉村州,七個城市州)組成的鬆散的聯邦,另外還有一些附屬於聯邦的轄地。聯邦名義上隸屬於神聖羅馬帝國。瑞士位於南歐和北歐之間的交通要道上,商路上的城市如蘇黎世、日內瓦等,工商業很發達,享有充分的自治權。農民生活貧困,往往去給教皇、皇帝、法國國王當僱傭軍。
慈溫利
瑞士神甫慈溫利(1484—1531年)受過人文主義教育,1516年開始宣傳宗教改革思想,反對出售免罪符。在他的影響下,蘇黎世市議會在1519年通過決議,禁止在該州出售免罪符。慈溫利還反對懸掛聖像,反對齋戒和教士獨身的規定,反對教皇從瑞士召募僱傭軍。他在市議會的支持下進行宗教改革,簡化儀式,封閉修道院,實行由本區的信徒選舉教區牧師。他創立的新教流傳到其他城市州,但是信奉舊教的鄉村州加以反對。雙方發生戰爭,蘇黎世等州失敗,慈溫利陣亡。瑞士宗教改革的中心轉移到日內瓦。
卡爾文
1534年,法國的新教倡導者卡爾文(1509—1564年),由於法國政府迫害新教徒,流亡瑞士。他的基本思想同路德的相似,主張“信仰得救”,反對繁縟的儀式和教階制。但是他又斷言“得救”與
卡爾文在日內瓦主持會議否是上帝命定的事情;上帝從來把人分為“選民”和“棄民”;一個人的成功或失敗、發財或破產,是區分二者的標誌。這都是上帝預定的命運,人們只能順受,不能更改。這種以宿命論掩蓋階級剝削、稱頌追逐財富的宗教主張,反映了資本原始積累時期的社會經濟狀況,體現了新興資產階級的貪婪和自私,適應他們的需要和利益。1536年,卡爾文來到日內瓦,先後在這裡居住了二十多年。從1541年起,他掌握日內瓦的宗教和政治權力。把日內瓦建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共和國。卡爾文規定的教會組織既不受教皇統治,也不歸國家政權管轄,神職人員都由選舉產生。在教派內部實行嚴峻紀律,對其他的新興教派同樣斥為“異端”,加以無情鎮壓。西班牙人文主義者、發現心肺之間血液循環的塞爾維托就因教義上的分歧被卡爾文下令處死。居民受教會紀律的嚴格約束,連娛樂也在禁止之列。當時人們把日內瓦叫做“新教的羅馬”,把卡爾文叫做“日內瓦的教皇”。卡爾文在日內瓦創辦學校,培訓新教的傳教士。他們把卡爾文教派推廣到英、法、尼德蘭等歐洲許多地方。
法國的宗教改革 路德教派和卡爾文教派先後傳到法國。卡爾文教派的教義和教會的組織形式更適合資產階級的需要,因此它在法國流傳很廣。十六世紀前半期,法國經濟取得新的發展。呢絨、印刷、玻璃、制陶等工業中已經出現資本主義手工工場。里昂的絲綢紡織業和馬賽的對外貿易都十分發達。臨近大西洋海岸的波爾多、南特等城市成為重要港口。在南部的一些城市裡,卡爾文教派開始流行,繼而逐漸向北傳播。一些貪圖教會財產、想利用卡爾文教派來對抗王權的貴族也參加進來。那時候,天主教會已經成為專制王權的有力支柱。根據法國國王在1516年同教皇訂立的宗教條約,國王取得任命主教、修道院院長等高級教士的權力,教會大部分收入歸國王所有。新教興起之後,新教貴族集團同國王和舊教貴族集團之間發生嚴重的利益衝突,從1562年到1594年進行了三十多年的戰爭,雙方都以宗教為旗幟,實際上是爭奪政治權力。1598年,在雙方妥協的基礎上,國王亨利四世(1589—1610年在位)頒布“南特敕今”,宣布天主教為國教,歸還已沒收的天主教會財產;新教徒取得信仰自由,可以舉行宗教活動,可以擔任政府官職和進各級學校。此後,新教在法國取得較快的發展。
英國的宗教改革 同歐洲大陸的情況一樣,廣大英國人民早已痛恨教會的剝削勒索和奢侈腐化,又厭惡遠在羅馬的教皇乾涉英國宗教事務。隨著英國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新貴族和資產階級同教會在經濟利益上的矛盾也在增長,他們要求奪取教會財產以擴大自己的經濟力量。正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專制君主不再容忍羅馬教廷在政治和經濟上的特權,當宗教改革運動在歐洲興起之際,國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在位)藉口教皇不批准他的離婚案而發起自上而下的改革。
亨利八世
亨利八世原來經過教皇特準同他的寡嫂、西班牙國王斐迪南的女兒、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的姨母結婚,後來要求離婚,硬要當時的教皇克利門特七世宣布原先那個教皇的處理不合法,並且讓羅馬教廷在英國的代表、約克大主教兼國王樞密大臣烏爾西去同克利門特磋商解決這件離婚案。教皇不願得罪當時兼領德意志和西班牙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遲遲不予批准。亨利以此為藉口,在1529年撤除了烏爾西的職務。他又利用議會揭露教會的種種黑暗,責令英國教會把交給教廷的歲貢上交國王。1534年,議會通過《至高法案》,宣布國王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首腦,有權任命神職人員,規定教義。亨利八世封閉了許多修道院,沒收了它們的財產,把大部分土地賞給寵信,或廉價出售給官吏、商人、小地主和農業資產階級。改革後的英國教會脫離了教皇的管轄,卻保留了天主教的主要教義、主教制和宗教儀式,被稱為“英國國教”。
十六世紀後半期,卡爾文教派很快地在英國傳播。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要求英國教會擺脫國王的控制,清除其中的天主教影響。抱有這種主張的人被稱為清教徒,他們組織起自己的教會,與支持專制王權的國教會相對抗。
天主教會的反宗教改革 在宗教改革和人民革命的浪潮中,天主教會喪失了在西北歐的大部分地盤,勢力大為衰落。為了挽救面臨的危機,奪回原來控制的地方,天主教會發動了反宗教改革運動。一方面,它對信奉天主教的君主實行一些讓步,承認他們在本國的宗教事務上有更大的權力,承認他們沒收教會財產的既成事實,以換取他們的支持,共同反對新教。另一方面,它極力樹立本身的權威。1545到1563年,它在義大利北部的特蘭托連續召開宗教會議,宣布新的教派都是“異端”,重申教皇的權威不可侵犯,原有的教義、制度和儀式不得更改。天主教會的宗教裁判所把一切有新思想傾向的人拘捕、監禁或者燒死在火刑柱上,把一切不利於它統治的書籍列為禁書。許多科學家,例如布魯諾、伽利略,都受到殘酷的迫害。
十六世紀中期,西班牙貴族羅耀拉創立耶穌會,它是天主教會反動活動最重要的工具,在羅馬建立了訓練會員的中心機構。會員經過嚴格挑選,必須服從嚴格的組織紀律,無條件地盲目執行上級指示。他們被派到各國去傳教,在那裡開辦學校,建立醫院,用各種方式來擴大天主教會的政治勢力和影響。為了達到目的,他們勾結國王、后妃、達官貴人;他們賄賂,訛詐,監視,暗殺,不擇手段成了他們的行動準則。耶穌會也積極參與西歐殖民者對美洲的掠奪。中國明末清初時候,耶穌會會員利瑪竇、湯若望、南懷仁來到中國,在宮廷和士大夫中間展開活動在封建勢力比較強大的西班牙、義大利、波蘭、奧地利、法國、比利時等國家,天主教會的勢力暫時得到鞏固。但是天主教會的反改革活動沒有能夠壓制新教勢力。舊教和新教各有自己控制的地域和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