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鹽業
河口區鹽務局於1991年9月3日經山東省鹽務局(91)魯鹽人勞字第19號檔案批覆正式成立,編制定員為14人。後來根據工作需要,經省鹽務局批覆同意,編制人員增至24人。截止2011年10月,現有職工25人,其中在崗正式職工18人、內退4人、其它用工3人,內設5個科室。
2011年全年銷售食鹽1400噸,其中小包裝1127噸,分別完成年計畫的127%、116%;查處涉鹽違法案件24起,沒收私鹽7.4噸,罰款2.03萬元;全區生產原鹽95萬噸,同比增長15萬噸;銷售原鹽21萬噸,完成年計畫的104%,同比增長7%;投資470萬元建設的年產原鹽1萬噸的鹽田項目;全年實現銷售收入5300萬元,利稅1300萬元,同比增長32%和25%。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鹽行業行政管理工作。宣傳並貫徹執行國家和山東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規、政策。
(二)以食鹽專營為中心,確保轄區居民食用合格碘鹽。擔負轄區內普及碘鹽,消除碘缺乏病,全面提高全民素質的任務。
(三)負責協調全區內原鹽生產,確保全全生產。
(四)食鹽、工業用鹽、醃製鹽的銷售與調運管理。
(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內設辦公室、鹽政科(鹽政稽查大隊)、食鹽專營科、財務運銷科、原鹽外銷科。
科室職責辦公室:主要承擔局日常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全區鹽行業管理、安全生產監管及人事勞資等職能。
鹽政科:主要承擔政策法規貫徹執行、鹽政執法和全區原鹽計量監督管理等職能。
食鹽專營科:主要承擔食鹽專營、地方小工業鹽運銷管理等職能。
財務運銷科:主要承擔財務會計、資金結算管理和年度經濟責任目標和油田小工業鹽運銷管理等職能。
原鹽外銷科:主要承擔大工業鹽運銷管理等職能。
領導班子
河口區鹽務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河口鹽業公司經理:王傳濤,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和原鹽外銷等工作。
河口區鹽務局副局長、河口鹽業公司副經理:林蓬勃,分管食鹽專營、鹽政稽查和原鹽計量等工作。
河口區鹽務局副局長、河口鹽業公司副經理:陳朝暉(女),分管黨務、辦公室、行業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好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