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歲男童與豬共處事件

河南7歲男童與豬共處事件

濮陽清豐縣一個和豬一起待在泔水車裡的孩子“火”了。濮陽早報記者探訪,男孩家境貧寒,父親靠養豬、蹬三輪養家;母親精神障礙,非打即罵致孩子頭上身上滿是傷疤,冬天也不讓孩子進屋裡睡覺,可憐的孩子一年四季蜷睡在院子角落裡,至今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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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濮陽清豐縣一個和豬一起待在泔水車裡的孩子“火”了。濮陽早報記者探訪,男孩家境貧寒,父親靠養豬、蹬三輪養家;母親精神障礙,非打即罵致孩子頭上身上滿是傷疤,冬天也不讓孩子進屋裡睡覺,可憐的孩子一年四季蜷睡在院子角落裡,至今不會說話。

7月4日下午,記者跟隨濮陽愛心聯盟社的志願者們一起來到了清豐縣城關鎮車子營村,去看望了這個不幸的孩子。

家中臭氣熏天 熏走左鄰和右舍

一進入車子營村,記者就聞到了瀰漫在空氣中的刺鼻臭味。繼續向前,在一群聊天的村民中間,記者見到了照片中的孩子,唯一不同的是,他從長發變成了光頭。

記者見到小洪波(音譯)時,他正在啃食一塊西瓜。濮陽愛心聯盟社的志願者們看到後,趕忙撕開一包零食遞給他。但是,他沒有看一眼志願者遞來的零食,而是繼續啃食著所剩無幾的西瓜。也許在他眼中,西瓜才是最好的零食。隨後,志願者從他手中奪過西瓜,將零食塞進他的手中。初嘗零食的他,邊吃邊笑。

隨後,在鄰居的引導下,記者來到了一排破舊的瓦房前。越是接近,空氣中的那股臭味就越濃烈。“這就是劉振學(小洪波父親)的家。”鄰居指著劉家東側的破舊瓦房說,原來他家兩邊都有鄰居,自從開始養豬後,他家的臭味就沒斷過,最後鄰居受不了這種臭味就都搬走了。

待遇令人震驚 四季睡在院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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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波的家,用無從下腳這個詞來形容絲毫不誇張。一個不大的院子裡有一間堂屋,還有一間東屋,堂屋父母住,東屋則用來養豬。東屋的對面是一個大鐵籠子,籠子裡面養著2條大型犬,院子的中間僅剩下一條寬1米有餘的路。即便如此,路上還不時會出現挖出的泔水坑和存放泔水的盆,院子裡蚊蠅滿天飛。

在大門東側的牆角里,有一片半平方米左右的空地,地面的土質十分鬆軟,旁邊還堆積著一堆破衣爛衫。“這就是小洪波一年四季生活的地方。”指著這半平方米的空地,鄰居萬素想說,不管颳風下雨還是下雪,孩子都是蜷縮在這裡睡覺。他父親天天不在家,不是去縣城拉泔水養豬,就是出去蹬三輪掙錢,往往回到家裡都已經半夜了。小洪波天天被母親鎖在院子裡,不讓出門,鄰居看不過去了就會踹開門讓小洪波出來玩兒會。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說:“冬天,孩子也是躲在門後面,從來沒見過孩子在屋裡睡覺。每年冬天,孩子的腿上都會生凍瘡。凍瘡爛了,傷口發炎化膿了就會黏在褲子上。開春後換衣服,都是把冬天的棉褲剪爛才能脫下來。”說到這裡,淚水在鄰居泛紅的雙眼中不停地打轉。

村里人都很同情這個孩子,經常給他吃的、喝的,有時還會拿些自家孩子穿剩下的衣服給他。但是換上衣服後沒幾天,小洪波的衣服又會變成髒兮兮的。

頭上滿是傷疤 鄰居哭訴母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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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住在他家前面,經常能聽到孩子的母親按著小洪波的腦袋往門上或地上撞,他有時被撞三四下才會發出哭聲。”每每提到小洪波的母親,村民劉學方的氣就不打一處來。見到小洪波後,記者看到大大小小的傷疤布滿了他的頭部。“這是昨天他母親在門上撞的。”鄰居指著小洪波額頭上的2個大包心痛地說。據車子營村村民介紹,小洪波的母親共生育有5個孩子,但是只成活了2個,未成活的3個孩子都是因為他們的母親才離開人世的。萬素想哭著說:“小孩在床上躺著,孩子的母親就會用牙咬孩子的胳膊。絲毫不誇張地說,未成活的3個孩子都是被他們的母親咬死的。成活的孩子中,老大一出生就被孩子的姑姑抱走了。老二(小洪波)雖然一直跟父母生活,但沒人引導他說話,導致孩子馬上7歲了還不會說話。”

小洪波的母親可能患有精神障礙,在記者採訪時,面對村民和愛心人士指責她毆打孩子的行徑,她始終面帶微笑站在一旁,除此之外別無表情。一名村民說:“前幾天,有人來看孩子時帶了2箱牛奶,劉振學將其中的1箱給了自己的母親。當劉振學去縣城拉泔水時,小洪波的母親就拿著棍子到隔壁院子準備毆打婆婆,嚇得老人家拿著牛奶跑到路上找人求助,最後把牛奶還給了她才作罷。”

家庭異常拮据 收入僅靠父親養豬和蹬三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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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振學說:“我今年46歲,父親去世得早,母親也有輕微的精神病。由於家庭狀況和年齡,我也不能出去打工掙錢,只能養豬、蹬三輪。”據劉振學介紹,他們家每個月需要支付電費及其他費用近300元,單靠種地根本無法支付這筆費用。迫於無奈,劉振學只好從縣城拉泔水養豬,晚上再出去蹬三輪掙錢養家。

每天晚上,劉振學都會騎上乾淨的三輪車去縣城蹬三輪掙錢,每次都是到半夜完全沒有生意了才回家。第二天睡醒後,他又會騎著泔水車去縣城的大小飯店拉泔水。拉回泔水後,劉振學全家人就開始在泔水盆內挑選可以進食的東西。有鄰居說:“每天拉完泔水回來,就能看到他們全家人圍著泔水盆挑挑揀揀的,然後就當飯吃。”

心如刀絞 志願者淚流滿面

7月4日,濮陽愛心聯盟社的近20名志願者去看望了小洪波。在看到了小洪波家的居住環境,並得知了小洪波母親的行徑後,志願者們都感到十分氣憤。說到孩子的生活現狀和遭遇,濮陽愛心聯盟社的志願者宗女士哭著說:“我覺得孩子十分可憐。孩子在這個家庭中受盡了虐待,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孩子根本無法存活。我建議將孩子送到社會福利機構。孩子馬上就要7歲了,但是給人的感覺卻像一個3歲左右的孩子,到目前為止還不會說話,必須要讓孩子得到語言方面的訓練。我也是一位母親,我知道養育孩子父母需要為孩子付出多少。”小勝博的父親張紀文見到孩子後也十分心酸,他說:“如果可以,我願意收養這個孩子。雖然我的家庭條件並不富裕,但是我能給予孩子起碼的溫飽和教育。”

律師心痛 願提供法律援助

關於小洪波的遭遇,記者諮詢了河南飛鴻律師事務所的安克讓律師。安律師說,關於男孩母親是否構成虐待罪的問題,依據《刑法》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罪在未造成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自願不告訴的,一般不予處理。被害人無法告訴的,其近親屬也可代為告訴。本次事件中,首先看男孩近親屬是否告訴,告訴才能啟動法律程式。若孩子傷情構成輕傷,公安機關可以故意傷害罪直接立案偵查。其次得確定男孩的母親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我國《刑法》規定,對精神障礙者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如果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則不負刑事責任。孩子母親患有精神障礙,如果追究其刑事責任,應對其進行司法精神醫學鑑定。

針對小洪波的母親對其進行的無故毆打,安律師說,其實這是一個社會問題,我國的社會救助制度、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不健全,有些規定過於模糊,導致依據不足。本事件中,因為小孩還有父親,他父親如果同意,可以由他人收養。如果孩子家庭很困難,他父親沒有撫養能力,可以由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當得知小洪波的母親曾咬死過3個孩子時,安律師說:“孩子的母親很可能患有嚴重的精神障礙,依據《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應對其進行強制醫療,費用則由政府承擔的。”安律師還說,如果孩子有需要,他願意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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