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公布河南省第六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
通 知
豫政 〔2014〕2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更好地保護和繼承優秀建築歷史文化遺產,弘揚民族傳統和中原文化,促進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等法律、法規,按照《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評選辦法》、《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選辦法(試行)》規定,經過申報、評選,省政府決定登封市潁陽鎮等13個鄉鎮為河南省第六批歷史文化名鎮、鄭州市上街區方頂村等22個村為河南省第六批歷史文化名村。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所在省轄市、縣(市)政府要切實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認真編制和實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採取嚴格有效的保護措施,嚴禁亂拆亂建和盲目開發,杜絕違反保護規劃的行為,有效保存和延續文化遺產的真實歷史信息和獨特價值,切實保護和利用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資源。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文物局要依法對全省國家、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實施有效監督。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
附屬檔案:河南省第六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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