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職權
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1、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
2、審議決定河南省政治、經濟、科學、教育、文化、衛生、環境與資源 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以及人民民眾普遍關注和迫切要求解決的重大問題;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3、監督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4、撤銷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法規相牴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5、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的提名,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廳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根據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准設區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審議決定常務委員會認為應當依法審議、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6、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屬於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以及工作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決定是否提請主任會議審議。
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議案,先由提案人向會議提出關於議案的說明;然後由分組會議對議案進行審議;主任會議可交由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法律案一般要經過初次審議和再次審議,重要的法規案經過三次審議,才能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表決議案採取投票方式、舉手方式或者按表決器等方式。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議案和有關報告時,有關機關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在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對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
領導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謝伏瞻 | |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春良、 劉滿倉、蔣篤運、儲亞平、王保存、段喜中 | |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張啟生 | |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馬書龍、馬玉霞、鄧志芳、王國振、王雲龍、王四川、王少安、王新民、王玲、王惠、王全成、王耀、王晏、盧長健、史世領、田土城、申振君、白紅戰、馮衛生、關少鋒、劉建功、朱文祥、齊新安、嚴全治、張翠雲、張治軍、張軍邦、張新中、張凡、張曉林、李承先、李少敏、李新華、李建莊、李民慶、楊萬里、楊汝北、楊玉秀、谷建國、閔虹、陳硯秋、陳鐵平、苗峰偉、范軍、房衛平、胡相雲、趙太安、原國輝、夏林、徐存拴、郭新和、郭永清、戚建莊、菅明軍、程維明、董廣安、詹玉榮 、白建國、楊盛道、吳長忠、張成智、張慶義、張國臣、張國贊、林憲齋、郭巍、盛國民、謝玉安 |
會議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主任可以委託副主任主持會議。主任會議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屬於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由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有辦公廳、研究室、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等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
組成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於1979年9月成立,當時是五屆,現在是十一屆。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74人,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書長1人,委員66人。省人大下設1個專門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常委會下設辦公廳、法制室、研究室(副廳級)3個辦事機構和8個工作委員會。這8個工委是:財經、農村、教科文衛、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內務司法、民族僑務(外事)、預算、環境與資源保護。機關還設有機關服務中心、《人大建設》雜誌社、河南賓館、汽車隊和印刷廠。
多年來,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在中共河南省委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依法治省總攬人大工作全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勇於實踐,開拓創新,在地方立法、討論和決定本行政區域重大事項、實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密切同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以及常委會自身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進展。為推進河南省民主法制建設,保障和促進全省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