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河北省泊頭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983年4月撤交河縣設泊頭市,交河、泊頭法庭合併為泊頭市人民法院。法庭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泊頭市裕華路366號。全院現有幹警8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0%,其中研究生3人,占總人數的3.5%。
機構設定
泊頭法院內部機構設有政治處、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監察室)、研究室、鑑定中心、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庭、法警隊、執行局、交河法庭、富鎮法庭、窪里王法庭、齊橋法庭、郝村法庭、文廟法庭、泊鎮法庭等總計23個部門。
法院建設
泊頭法院在市委及上級法院正確領導下,以“講團結、勤學習、保廉潔、守紀律”為工作準則,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能動司法,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創新思路,轉變作風,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文化建設和隊伍管理,著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視民生領域審執工作,不斷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化解好各類矛盾糾紛。深入推進司法公開,全面提升案件審判質量和效果,努力適應和滿足人民民眾的新期待、新要求,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近年來,泊頭法院年均收案3100件左右,調撤率保持在60%以上。
所獲榮譽
近年來,泊頭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個人二等功4人次,集體三等功2次,個人三等功36人次;刑一庭、交河法庭、富鎮法庭等多次被評為“先進集體”、“優秀法庭”、“集體三等功”。法警隊被最高院授予“青年文明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