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1948年11月12日承德第二次解放,於同年12月1日成立承德市人民法院,1984年1月1日,承德市劃歸為省轄市,經最高院批准,撤銷承德市法院,建立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承德市開發東區迎賓路27號。全院共有245人,正式在編224人,法官131人,占總數的59%。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7%,其中碩士15人。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坐落於承德市開發東區迎賓路27號,下轄11個基層人民法院。市中院內設機構31個,現有幹警245名,其中法官131名。

基本信息

機構設定

承德中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含人事處、教培處、法官處)、計財處、宣傳處、網路管理辦公室、紀檢監察、機關黨委、老幹部處、研究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民事審判五庭、行政庭、賠償辦公室、審監一庭、審監二庭、司法技術輔助室、執行局(含執行裁決庭、執行實施處、執行綜合處、申訴審查處)、司法警察大隊總計31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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