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實施方案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啟動於2003年,計畫到2007年,在全省培養30名左右45歲以下、專業技術水平在國內領先,在全省保持學科優勢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為“工程”第一層次人選;培養300名左右45歲以下,在全省各學科、技術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作出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科技骨幹,為“工程”第二層次人選;培養3000名左右40歲以下,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年輕人才,為“工程”第三層次人選。但河北省打破計畫,“三三三人才工程“延續至今。 求賢若渴:“工程”人才有補貼、申報專家不受限、生活保障受照顧、重大決策獻良策、一線建功受表彰。

方案介紹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依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73號)以及《關於印發<河北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冀組〔2012〕7號)檔案精神,在2003年《關於印發<河北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發〔2003〕46號)的基礎上,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工程”)。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以選拔培養服務河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為目標,為我省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實人才保障。堅持統籌考慮,“工程”要與我省其他重大人才工程、重大科技項目以及各市各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培養計畫配套銜接,逐步形成體系完整、層次分明、動態最佳化的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體系。

目標任務

從2014年到2020年,共選拔培養一層次人才70名左右,二層次人才700名左右,三層次人才7000名左右。

(一)一層次人選。一般從二層次和三層次人選中產生,共選拔培養70名左右。每年一批,每批10名左右。重點選拔和培養專業技術水平在國際領先,並具有較大影響力,在全省保持專業優勢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其中特別優秀的人才力爭成為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科學家和工程技術領軍人才。為我省推薦“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的後備人選。

(二)二層次人選。一般從三層次人選中選拔產生,共選拔培養700名左右。每年一批,每批100名左右。著重選拔和培養在全省各學科、各專業技術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有較大發展潛力和培養前景,做出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專業技術骨幹,使之儘快成為我省新一代學術、技術帶頭人。為“工程”一層次人選的主要備選對象。

(三)三層次人選。共選拔培養7000名左右。每年一批,每批1000名左右。選拔和培養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青年人才作為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為“工程”第二層次人選的主要備選對象。

範圍條件

(一)選拔範圍

“工程”人選面向我省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組織以及中直駐冀單位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選拔,各級黨政機關、參公單位的人員不納入選拔範圍。“工程”瞄準國際、國內科技前沿,重點選拔能引領和支撐我省重大科技、關鍵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高層次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適當向引領創新創業與促進我省經濟社會重大發展的一線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傾斜。

(二)“工程”人選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嚴守學術規範,潛心本職工作,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學風樸實嚴謹,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具備良好溝通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能高效組織開展攻克學術、技術或管理難關;

3.利用知識和技術服務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顯著成績。

(三)“工程”各層次人選應滿足以下具體條件

1.一層次人選。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應在所屬專業技術領域,有重大發明創造,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並曾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等國家級獎勵或省科學技術獎、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省部級獎勵,或在國際權威期刊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出版有高水平專著,或擁有多項發明專利,或主持國家和省級以上研究課題,或運用知識和技術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等。

獲得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含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的,且符合“工程”一層次人選條件,可申報參加“工程”一層次人選的選拔。在同等條件下,正在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主持人的優先選拔。

2.二層次人選。年齡在40周歲左右,應在所屬領域有較大發明創造,達到國內或省內領先水平,並曾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省部級以上獎勵,或在國核心心期刊發表高水平論文,或出版有較高水平著作,或擁有發明專利,或參與省級以上研究課題,或在本專業技術領域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等。

在同等條件下,正在擔任省重點科研項目的主持人優先選拔。

3.三層次人選。年齡在40歲以下(含40歲),具體評審條件由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省直管縣及中直駐冀單位自行制定。三層次人選評審結果按要求報“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的“國家百千萬領軍人才”和“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的備選對象,一般從我省符合條件的“工程”一、二層次人選中推薦產生。

選拔程式

選拔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由各級人社部門按照本方案組織實施。“工程”各層次人選按以下程式進行推薦和選拔:

(一)個人申報。擬申報人員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和組織推薦。所在單位按照隸屬關係逐級向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非公有制組織、中直駐冀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人選,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申報。

(二)組織推薦。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省直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幹部)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採取專家評審、組織考察等形式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本市、本部門推薦人選,報送省“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專家評審。省“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申報條件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提交省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由省專家評審委員會提出擬入選人員名單。

(四)人選公示。擬入選人員名單在我省主要新聞媒體予以公示。公示時限為7天。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五)審核批准。 公示結束後,經省人社廳研究同意,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報“工程”領導小組批准,確定為“工程”

一、二層次人選,並按規定頒發證書。

管理服務

(一)人選待遇。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以及“工程”一、二層次人選的,按照有關規定由省財政發放工作崗位補貼。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省直管縣以及人選所在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配套政策。管理期內的“工程”人選特別優秀者,在申報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時,可以不占其所在市、部門的申報控制數額。管理期滿的“工程”人選,在申報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時,經本專業知名專家推薦,可不占當年申報控制數額。“工程”人選所在單位應定期安排人選體檢、組織學術休假等,對人選的配偶、子女隨遷調動、就學等應予適當照顧。

(二)培養使用。省級“工程”人選培養專項經費,用於“工程”人選的培養資助。鼓勵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省直管縣及社會各界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人選培養工作。建立高級研修和實踐鍛鍊相結合、國內培養和國際交流合作相銜接的開放式培養體系。培養人選同等條件下向“工程”各層次人選傾斜。

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引進具有“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和“工程”一、二層次稱號的人選但無相應空缺崗位的,可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對於工作需要跨市、縣、區選調的“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和“工程”一、二層次人選,應予開闢綠色通道,及時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充分發揮“工程”人選智囊團的作用,支持他們參與重大政策諮詢、重大項目論證、重大科研計畫和重點工程建設等。各級各類學術團體、學術技術委員會等要積極吸收“工程”人選參加,積極培育支持他們到國內外和我省各級學術組織任職。

(三)日常管理。“工程”各層次人選培養期限為四年,四年為一個循環。培養期滿未能進入上一層次人選的,不再作為培養對象,也不再享受各種榮譽待遇和工作崗位津貼。培養期內獲得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管優秀專家等稱號的,不再同時享受“工程”各層次人選的相關優惠政策。

(四)強化考核。建立健全“工程”各層次人選年度考核制度。全面加強對人選思想品德、創新能力、業績貢獻、領軍作用、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選所在單位結合年度考核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報設區市、省直相關部門、省直管縣主管部門備案,同時記入本人考核檔案,作為人選培養使用的依據。“工程”人選因違法違紀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經考核被所在單位確定為不稱職的,按規定報省人社廳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的“百千萬領軍人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工程”一、二層次人選的考核結果,按申報程式,各設區市、省直有關部門、省直管縣於翌年3月底前報省人社廳備案。

(五)信息入庫。對“工程”人選建立信息化動態管理,組建“工程”人選信息資源庫,及時跟蹤和掌握各層次人選的培養、變動等情況。

(六)服務基層。積極組織“工程”人選參加各類專家服務基層活動,鼓勵和引導他們在服務基層一線過程中建功立業。將“工程”人選納入各級政府重點聯繫專家範圍,通過建立“工程”人選專業委員會等方式開展專家服務基層活動。對成績突出者給予表彰獎勵。

(七)加強宣傳。進一步加大對“工程”的宣傳力度,通過開設報刊專欄、網站平台、編印先進事跡簡報等形式,宣傳“工程”人選及其團隊的突出業績和重要貢獻。樹立先進典型,打造“工程”品牌,增強他們的使命感與責任意識,激發其進取精神和創新意識,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

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大“工程”實施力度,完善高層次人才分層次、多渠道選拔和培養工作機制,省人社廳、省科學技術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協會、省社科聯等部門組成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人社廳,負責年度“工程”方案的制定和日常事務,具體承辦“工程”人選的選拔、培養和管理等工作。

(二)完善政策。

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省直管縣、中直駐冀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市、本部門、本單位“工程”人選管理實施方案。按照本“工程”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制定實施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做好選拔培養、跟蹤管理、聯繫服務和發揮作用,以及表彰獎勵、提高待遇等工作,逐步建立上下貫通、相互銜接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工作體系,為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更好更快成長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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