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天津市河北區委員會《關於印發〈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北黨發【2010】4號)要求,將原河北區經濟貿易委員會(糧食辦公室)糧食工作的職責、河北區物價局的職責劃入河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河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河北區物價局、河北區糧食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實施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編制和銜接全區各行業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
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結合區情實際,組織相關部門提出全區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的導向意見並組織實施;依據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和區政府的要求,參與編制、實施河北區城市空間發展規劃及各功能分區規劃。
三、依據區政府年度工作報告和全區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和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監測,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責任,定期分析研究,向政府機關反映經濟運行情況,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目標,組織編制、實施全區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實施促進服務業發展相關政策和措施,統籌協調全區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國家和天津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起草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計畫和相關配套改革措施,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參與巨觀決策和微觀指導,協調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六、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平衡的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和重大項目建設計畫;審批、管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初審、上報國家規定應報批的項目及本市需控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區域內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統籌協調全區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區級重大項目儲備庫,推動和協調重大項目籌劃、儲備和項目建設督查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發展戰略、目標,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區域內外商投資(含港、澳、台地區)項目核准及境外投資項目的初審、上報。
八、負責本區人口、教育、文化、衛生、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的銜接平衡;管理實施全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九、承擔河北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職責,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負責全區糧食安全,落實糧食儲備任務,不斷完善糧食應急預案,做好糧食應急供應和糧食市場監測、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落實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負責糧食收購企業的資格審批,依法做好糧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價格方針政策,加強全區價格法制建設,擬定並落實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各項價格改革措施,開展價格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市政府制定的價格監測管理規定,負責本地區的價格監測,掌握市場價格動態,搞好市場價格預測、預警、調研和信息反饋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本地區價格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價格行為,協調處理價格糾紛,受理價格舉報和依法履行價格聽證制度。
十四、組織本地區所屬部門及企業、事業單位執行國家制定的商品價格。依法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實行監管,核准實行收費許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的價格監督管理,開展價格誠信活動,建立經營者價格信用檔案。加強對職工、街道等民眾性價格監督組織的工作指導。開展價格認證、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津市河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工作分工
劉彤河北區發改委主任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組織人事工作。
張長德河北區發改委副主任(正處級),兼河北區物價局局長
負責物價工作,分管法制工作。
劉學維河北區發改委副主任
分管投資管理工作。
劉乃忱 河北區發改委副主任,兼河北區物價局副局長
分管價格信息、收費管理工作。
滕海彥河北區發改委副主任
分管服務業發展工作。
王青河北區發改委副主任,兼河北區人民政府糧食辦公室副主任
分管糧食管理工作。
肖玉亮 河北區發改委副主任
分管發展規劃、經濟綜合管理工作。
天津市河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法制科、財務科、服務業發展科、發展規劃科、投資管理科、經濟綜合管理科、糧食管理科、收費管理科、價格信息科、物價檢查一科、物價檢查二科、物價檢查三科、物價檢查四科,共15個科室。

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督辦全委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擬辦全年工作計畫、總結和上報綜合性文字材料;行政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負責全面工作的宣傳報導,編髮信息、簡報;負責文秘、檔案、會務、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及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和建議;機關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檢查落實,委內外的接待和行政聯繫、後勤保障、資產管理工作。歸口協調區物資公司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的組織、宣傳、統戰和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教育,組織中心組學習、公務員培訓、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負責機關黨支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人事檔案、幹部任免、考核、獎懲、調動、工資調整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務、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進行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公務員述職述廉考評工作,落實委黨組決定的事項。
(三)法制科
負責全委法制工作,起草年度法制建設計畫;負責法律培訓、法制信息工作;組織依法行政的部署實施工作、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負責年終執法考核和執法案卷的評查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的代理工作;依法核查和批准行政處罰決定;負責全委行政檔案規範性的審核工作;負責起草全委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理決定;負責項目立項、審批、核准、備案等合法性的覆核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活動,建立經營者價格信用檔案;指導職工、街道等民眾性價格監督組織的工作,開展價格社會監督、民眾監督、內部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
(四)財務科
負責本機關財務年度預、決算、財務核算、醫保管理和資產核算管理工作。
(五)服務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目標和政策;組織編制、實施全區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指導全區服務業運行情況和主要目標執行情況;研究協調促進服務業新項目、新興產業、新業態發展的支持措施;負責申報國家和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管理全區服務業引導資金;負責河北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全區重點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河北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職責,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發展規劃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履行對規劃目標的分解,負責規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及修編工作,協調解決規劃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區城市總體規劃和重點地區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全區總體規劃、全區各行業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的銜接;負責起草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計畫,組織制定改革政策和社會領域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企業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運作,參與審核區屬企業改革方案;總結推廣體制改革經驗。[1]
(七)投資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項目的建設計畫;審批、管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受理區域內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管理區級重大項目庫;負責申報全區使用能源計畫;參與研究全區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前期重大項目建設工作;承擔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目標考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發展戰略和目標;受理區域內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及註冊在區域內各類投資主體的境外投資項目初審、上報工作;協調指導全區境外企業工作。負責區行政許可中心發改委服務視窗的管理工作。
(八)經濟綜合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結構、布局等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組織編制、實施全區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監督全區經濟社會計畫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調研分析,發出預測、預警信息,提出調控政策和措施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落實年度目標任務,推動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工作。
(九)糧食管理科
落實糧食應急預案工作,負責糧食流通統計和社會供需平衡調查,糧油市場監測和信息上報工作;負責糧食收購企業資格準入審批;負責全區儲備糧管理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
(十)收費管理科
按照本市商品及收費管理目錄,對人民生活必需品及服務收費進行監督、監審、管理;執行國家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的規定,負責核准和頒發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及其年審、換證等工作;落實價格監測管理規定,建立、完善全區價格監測網路;負責監測市場價格變化,對規定品種商品價格監測數據進行採集、整理和信息傳輸,搞好市場價格預測、預警、調研和信息反饋工作;落實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負責價格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承辦價格聽證有關事項和涉企收費監管工作,治理亂收費行為。[1]
(十一)價格信息科
宣傳價格政策、法規、規定,開展價格服務、價格理論調研活動;負責收集、整理、編輯市、本區及周邊地區大中城市的重要商品市場價格信息,接受社會價格諮詢;負責價格鑑證、物品(贓物)評估、交通事故受損車(物)定損評估等管理工作。
(十二)物價檢查一科
依法對轄區內(光復道街、望海樓街)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國家機關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和改革措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履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價格公共服務活動。
(十三)物價檢查二科
依法對轄區內(鴻順里街、新開河街、鐵東路街、建昌道街)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國家機關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和改革措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履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價格公共服務活動。
(十四)物價檢查三科
依法對轄區內(王串場街、寧園街、江都路街、月牙河街)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國家機關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和改革措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履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價格公共服務活動。
(十五)物價檢查四科
落實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向舉報人宣傳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受理和查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對上級交辦和其他部門轉辦的舉報事項,負責查辦並反饋處理結果;負責收集價格舉報信息並進行分析、研究,建立並管理價格舉報檔案,對舉報反映的重大問題和傾向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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