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軍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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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軍民,湖北雲夢人,1964年6月生,中共黨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教授、中國農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生導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套用經濟學博士後、武漢大學法學博士、重慶大學管理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碩士。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企業法律顧問、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資產評估師等資格。具有20年高校、EMBA、MBA等教學、培訓經驗,主講民商法學、會計學、經濟學三大學科大部分主要核心課程。曾擔任上市公司財務處長、財務總監、獨立董事等職務,曾在證券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公司任執行董事等職務。熟悉資本市場運作規則、制度和法規,精通上市公司法律制度、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研究興趣和方向:土地物權法、契約法、公司法、法經濟學。

基本信息

發表論文

(1)《土地承包經營權初始配置的法經濟學分析》,《經濟科學》2007年第4期。

(2)《國內外法經濟學研究述評》,《國外社會科學》2009年第4期。

(3)《土地用益物權流轉的動力機制分析》,《經濟管理》2007年第20期。

(4)《論土地管理中的價值標準》,《中國行政管理》2008年第3期。

(5) On the Distribution of Usufructuary Rights: Objectives and Principles, CHINA LEGAL SCIENCE,2006.

(6)《土地利用制度的法經濟學思考》,《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3期。

(7)《對我國三次土地制度變革的再認識》,《華中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

(8)《論財產權配置的法經濟學原理》,《經濟與管理研究》2007年第4期。

(9)《論法經濟學建立的經濟學基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6年第6期。

(10)《宅基地使用權立法問題探討》,《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5期。

(11)《論法經濟學建立的法理學基礎》,《江漢論壇》2007年第3期。

(12)《論土地徵用的經濟理由與徵用目的》,《理論月刊》2007年第7期。

(13)《物權法調整對象的立法思考》,《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

(14)《公司資本制度的基礎:法定資本制》,《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

(15)《論羅馬法與日耳曼法中土地制度的差異與統一》,《理論月刊》2006年第12期。

(16)《農用地與建設用地之間利用權配置分析》,《經濟評論》2007年第4期。

(17)《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徑選擇》,《人民日報內參》2009年第4期。

(18)《論美國毒物致害侵權責任的特殊免責抗辯及對我國產品責任的法的啟示》,《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6期。

發表著作

(1)《土地權利配置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

(2)《中國農地制度的立法基礎與路徑選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科研項目

(1)主持2011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問題研究》(批准號:11BFX063),經費15萬元。

(2)主持2007年法務部一般項目:《農民土地權益的法律保障研究》(批准號:07SFB2029),經費5萬元。

(3)主持2008年中國博士後面上基金項目:《中國土地制度的績效研究》,經費3萬元。

(4)主持2009年中國博士後特別資助項目:《農業現代化背景下農村集體土地法律問題研究》,經費10萬元;

(5)參與2005年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農村土地問題立法研究》(批准號:05JZD0005),經費50萬元

(6)參與2009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投標項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有效實現形式》(批准號:09&ZD043),任子課題負責人,經費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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