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污染當量,是指根據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動對環境的有害程度以及處理的技術經濟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對環境污染的綜合性指標或者計量單位。同一介質相同污染當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當。
例如:某污水處理廠處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混合污水,生活污水量50000m /d,COD濃度50mg/L;工業廢水量500m /d,COD濃度5000mg/L。
1、進水中生活污水的COD含量=50000m /d×COD濃度50mg/L(g/m )=2500000g/d,其污染當量為2500kg/d。
2、進水中工業污水的COD含量=500m /d×COD濃度5000mg/L(g/m )=2500000g/d其污染當量為2500kg/d。
可以說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污染當量一樣,因為污染當量值一致。
當單位量的A污染物與一定量的B污染物排入相同區域環境中,對環境的有害程度、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的技術經濟性相當,則A、B彼此之間相當的量稱為污染當量。它是根據各種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動對環境的有害程度、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的技術經濟性而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動的一種相對數量關係。污染當量是有害當量、毒性當量和費用當量的一種綜合關係的體現。
污染當量的套用
污染當量主要用於區域現狀廢水、廢氣污染源管理工作中。在環境影響評價,制定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等工作中,用污染當量數可確定區域重點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也可用在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分配、排污許可證指標的核算等工作中,污染當量可作為指標分配依據之一,在排污權交易過程中,污染當量還可作為價值尺度。
污染當量值
污染當量值是以環境污染因素中指定單位量的主要污染物有害程度和對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費用為基準,其他污染物與之相比,具相當的量值,用W表示,單位:kg。現以水污染為例,並以污水中1kg最主要污染物COD為基準,對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和對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的費用等進行研究和測算,結果表明,0.5g汞和1kgCOD的污染危害和相應處理費用基本相等,則汞污染當量值是0.0005kg。污染當量值可依據《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查表確定。
污染當量數
污染當量數就是污染當量的數量,無量綱,用A表示。其數學表達式為:
A=Q/W(1)
Q=C×V×K(2)
式中:A---i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Q---i污染物的排放量,kg/a;W---i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kg;C---i污染物的排放濃度,mg/L(mg/m );V-排放i污染物的介質體積,kg或m ;K---單位換算係數。
污染當量數的計算
要計算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首先應根據污染源的排放參數,由公式(2)計算該污染物的排放量Q;其次,根據《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給定的污染物當量值表,查所需計算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由公式(1)計算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
污染當量數評價法
在實際工作中,確定某一區域污染源中重點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是十分重要的。按污染當量數確定主要工業污染源的方法:
(1)計算該區域各工業污染源的污染當量數(逐個計算),污染源的污染當量數為所排放各種污染物污染當量數之和;
(2)根據污染源污染當量數大小由大到小排序;
(3)按確定了的道截取線,如設占總污染當量數65%、75%和85%設道截取線值,可以確定主要污染源,同樣方法也可以確定主要污染物。
污染當量數評價法的特點
(1)統一性。該法把不同污染源、污染物按同一標準當量處理,污染因素信息表達為污染當量數,並進行污染當量值傳遞。該法實現了不同污染源、污染物相互之間的當量轉換,評價具有很好的統一性,解決了等標污染負荷評價法在不同污染物之間評價標準不統一的問題。
(2)可比性。不同污染源、污染物按同一污染當量值標化處理,根據需要可進行不同污染物之間污染當量數的比較,從而確定真正意義上的區域重點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該法解決了等標污染負荷評價法在不同污染物之間無法直接比較的問題。
(3)為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和指標分解提供科學依據。按污染當量數確定污染物負荷分配至源的方案,更科學,便操作,解決了不同排污單位排放不同污染物削減指標分配的技術難題。
(4)更直觀反映各種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動對環境的有害程度,有利於人們確立環境資源價值觀念;突出了以生物為本的指導思想,強調對生物體的毒性,反映了環境問題的外部不經濟性;貫徹了污染負擔原則(簡稱PPP原則),體現污染物處理的技術經濟性、排污者的經濟責任和環境補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