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新會農村商業銀行

江門新會農村商業銀行

2011年11月12日,江門新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暨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新會龍泉度假酒店會議中心隆重召開。江門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聶黨權,江門市新會區委副書記、代區長伍培進,江門市新會區委副書記、新會農村商業銀行籌建小組組長曾雄偉,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處長陳志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副處長曾若芝,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改革與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張書傑,江門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曾錦俊,中國人民銀行江門市中心支行副行長、新會農村商業銀行籌建小組副組長陳炳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江門監管分局副局長、新會農村商業銀行籌建小組副組長梁國斌,江門市新會區副區長、新會農村商業銀行籌建小組副組長李冰琳,江門新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小組成員及股東代表和見證律師共近兩百人出席了大會。

概括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江門新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報告、章程草案、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公司治理管理制度相關議案等檔案,並形成相關決議。經過與會股東充分醞釀,民主協商,選舉產生了江門新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13人,監事會監事7人,並分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肖耀進、梁炳鴻分別當選為新會農村商業銀行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第一屆監事會監事長。第一屆董事會聘任了羅樂忠同志為行長,張少敏、蔣國強、李雄輝同志為副行長,此舉標誌著新會農村商業銀行正式創立誕生。

發展歷程

新會農商行事業開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是農民民眾的合作金融組織,屬於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性質,組織的資金全部用於支持當地經濟,既承擔國家支農政策性任務,又講求經營效益。

1952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新會縣運行工作組開始到各鄉建立信用社,其初期的主要任務是“在國家銀行領導下,幫助農民擺脫高利貸的剝削,發展農村儲蓄和低息貸款,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促進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發展。”

至1954年底,全縣154個編制鄉建立信用社(分社)162個,實現鄉鄉有信用社;存款餘額267萬元;貸款餘額24萬元。入股參加信用社的農戶103876戶,占全縣農戶76.2%;股金23萬元;信用社職工413人。

從土地改革到人民公社時期,農村信用社發放貸款幫助農民解決治病、購糧、婚喪等生活的困難,解決購買耕牛、農艇、農具、化肥、種苗等生產資金不足,打擊高利貸活動。

新會農商行事業發展篇

農村信用社1952年——1979年由中國人民銀行領導,1980年——1996年由中國農業銀行領導,1996年10月至今由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跨過1958年——1960年的“大躍進時期”、1961年——1965年的“國民經濟調整時期”、1966年——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時期”,農村信用社以踏實的步伐迎來了“春天”。

1978年以後,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期,1983年下半年信用社進行了體制改革,在此期間,全縣信用社的服務網點增至上29個,服務時間從過去每天營業小時增至10小時、12小時,方便民眾存取款。隨著生產的發展和民眾收入的提高,至於1985年底止,社員存款餘額達34785萬元,比歷史最高水平1978年3692萬元增加31093萬元,增長8.42倍。

由支持社隊企業、專業戶開展多種經營到支持鄉鎮企業發展,執行“區別對待,擇優扶持”和“以銷定貸”的貸款原則。

在農村信用社的支持下,全縣調整農業生產布局計畫得到落實,增加柑、桔、橙的種植面積,1985年柑、桔、橙的種植面積67183畝,比1978年16327畝增加50856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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