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委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蓬江委〔2011〕13號)、區編委《關於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蓬江機編〔2011〕3號)精神,設立江門市蓬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根據《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委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蓬江委〔2011〕13號)、區編委《關於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蓬江機編〔2011〕3號)精神,設立江門市蓬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