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關於加快裝備製造產業發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七屆十六次全會精神,加快我市裝備製造產業發展,推進工業轉型升級,促進我市工業經濟效益和產業結構雙提升.

檔案發布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七屆十六次全會精神,加快我市裝備製造產業發展,推進工業轉型升級,促進我市工業經濟效益和產業結構雙提升,經市委、市政府研究,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內容

發展思路

以提升我市裝備製造產業整體發展質量為主線,堅持創新驅動、優勢優先,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掌握運用一批核心關鍵技術;集中配置要素資源,完善協作配套體系,打造公共服務平台,著力最佳化發展環境,吸引、培育一批能夠參與國內外競爭的優勢裝備製造企業,形成特色優勢突出、產業集聚度高的現代裝備製造產業體系,努力將裝備製造產業培育成我市支柱產業。

發展目標

(一)壯大產業規模。力爭到2016年規模以上裝備製造產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20億元,新增規模以上裝備製造企業30家以上;2020年規模以上裝備製造產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00億元,規模以上裝備製造企業達到150家以上。

(二)提升創新能力。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產業協同創新能力不斷增強。重點骨幹企業普遍建立企業技術研發平台,2016年建立省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平台5個以上,爭創品牌產品1個以上;2020年省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達到15個以上,爭創品牌產品3個以上;重點骨幹企業技術裝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三)最佳化產業結構。按照產業鏈體系最佳化布局,努力提高全產業鏈生產能力,逐步形成比較完整的汽車和工程機械零部件、鋼鐵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鏈。

(四)增強配套水平。表面處理、熱處理、模具、鑄造、鍛造等基礎配套產業日趨完善,關鍵、基礎部件本地配套率不斷提高,能夠基本滿足產業發展的需求。

發展重點

(一)汽車和工程機械配件、零部件。大力提高產品研發能力、關鍵零部件生產及裝配能力,重點發展汽車、內燃機等鑄、鍛件、衝壓件及其深加工產品、特種工程機械驅動橋和變速箱,形成較為完整的汽車和工程機械配件、零部件產業鏈。

(二)鋼鐵產品精深加工。發揮我市板材、帶鋼、鋼絲等產品優勢,大力發展鋼結構、金屬工具、五金加工、機械零部件等下游產業,延伸鋼鐵產業鏈;提升精密零件、複雜零件、大型零件及高端模具加工能力;積極利用新工藝、新技術,提高模鍛及大中型工件鍛造能力,發展精密鑄造和大件鑄造,提高自動化生產和清潔生產水平。

(三)優勢終端產品和光電信息產業裝備。重點發展電梯系列產品、螺桿膨脹發電機、多線切割機、管道不停輸開孔機、煤礦電機、專用汽車、工業泵、中高壓開關櫃、再生膠塑化節能裝置等優勢終端產品,促進產品升級換代,力爭在發展規模和品牌建設上取得突破。加大對與我市光電信息產業相配套的裝備產品的研發和引進,促進產業間良性發展。

(四)工業機器人和智慧型製造裝備。引進工業機器人、智慧型製造裝備生產和研發企業,發展工業機器人和智慧型製造裝備產業;進一步提高防雹增雨火箭彈與發控系統、新型人影與氣象裝備、智慧型停車設備、智慧型稱重設備的技術水平和市場占有率。

主要任務

(一)強化規劃引領。聘請國內裝備製造領域的科研院所、專家學者,高起點編制符合新余實際的裝備製造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加快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階段目標、發展重點、產業定位、工作舉措等內容,最佳化產業布局,引導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加強科技創新。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搭建技術研發公共平台和產學研用合作平台;支持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鼓勵企業建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鼓勵企業申報專利、進行新產品(包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開發。鼓勵園區建立裝備製造產業科技孵化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高新技術裝備製造企業。

(三)加大技改投入。支持鼓勵現有企業採用信息化技術、數控技術等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裝備製造產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加大培育力度。確定一批裝備製造重點企業,給予重點幫扶,對裝備製造項目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優先予以推薦、申報,在項目生產要素供應方面優先予以保障。

(五)實施招大引強。瞄準國、內外裝備製造領軍企業,開展全產業鏈招商。編制發布產業鏈圖和產業招商指南,組織產業專題推介活動,力爭引進一批重大裝備項目落戶。

(六)建立產業聯盟。按照《新余市加快產業聯盟建設推進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余辦發〔2014〕9號)精神,組建由企業、高校、科研單位以及配套產業共同參與的產業聯盟,發揮聯盟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開展信息、技術攻關、標準規範、配套協作、行業自律等,形成協同創新和互利共贏的運作機制。

(七)打造人才高地。緊緊抓住培養(培養技術人才隊伍和企業家隊伍)、吸引(引進高素質裝備製造人才)、用好(加強員工在職培訓和本地化)人才這三個重要環節,充分發揮人才在裝備製造企業中的關鍵作用。通過人才引進和培育,形成高中低多層次合理搭配的金字塔形人才架構,為我市裝備製造產業加快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八)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大力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引導全市裝備製造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嚴格查處無標、違標、降標生產,維護本地產裝備產品的質量信譽。加強市場監督力度,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裝備產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市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市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工作,研究審定裝備製造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情況收集、調查研究、落實督辦、匯報總結等日常工作。

(二)最佳化政策環境。各縣(區)、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能和相關的法規政策,制定相應的支持裝備製造產業發展舉措,並公開發布;各有關部門應建立裝備製造企業“綠色通道”,主動對接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全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加強進出口政策解讀,結合企業需求,舉辦政策宣講會,加大政策解讀和宣講力度,讓企業充分享受通關一體化、無紙化報關等便利通關舉措帶來的改革紅利,鼓勵企業在本地報關。對重大項目或重點企業提出的產業基金使用、貸款貼息、融資擔保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研究確定。

(三)用好產業引導基金。充分發揮產業引導基金對裝備製造產業的支持作用,重點支持裝備製造企業的項目建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積極探索以參股的形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社會資本組建創業投資企業,對民間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裝備製造產業的項目,引導基金可給予創業投資企業一定的風險補助;被投資的裝備製造企業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研發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可以申請產業引導基金給予一定的投資保障資金。風險補助、投資保障資金從產業引導基金的投資收益中列支。

(四)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市工信、財政、科技、商務、國資等部門要在工業發展基金、科技研發資金、外貿扶持資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等方面給予裝備製造產業重點傾斜,優先扶持裝備製造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重點項目的發展。每年裝備製造產業項目貸款貼息額原則上不低於當年工業項目貸款貼息總額的30%;市國信擔保公司對重點裝備製造企業的信貸擔保費按最低擔保費的三分之一收取,由工業發展基金補貼三分之一、受益縣(區)財政補貼三分之一。各縣(區)同比例配套資金並制定扶持裝備製造產業發展資金落實機制。市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省對口部門對我市裝備製造產業的支持。

(五)強化金融支持。鼓勵和引導銀行開發適應裝備製造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全面落實國家關於貸款貼息、保險配套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做好符合條件的裝備製造企業上市的指導、服務和申報工作,落實企業重組、上市的獎勵措施。

(六)落實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裝備製造企業加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 再按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企業為開發、研製成套設備而需要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符合政策規定的,可申請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七)加大人才引進和培育。建立裝備製造產業人才資料庫,鼓勵、支持企業引進行業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全面加強裝備製造產業科技、管理人才和高級技工隊伍培養。對於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享受《新余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規定》(余辦字〔2013〕10號)的有關政策。通過與大中專院校的合作,引進和培養裝備製造產業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依託我市職業院校的優勢,通過開展集團辦學、訂單培養、頂崗實習、現代學徒制度等校企合作方式,培養一大批實用型管理人才和技術工人。加大對裝備製造企業招工、用工、穩工的支持力度,落實促進就業的各項補貼政策。對我市裝備製造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來余在裝備製造企業就業的高級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經批准,在義務教育階段,其適齡子女可在全市範圍內選擇就讀學校,不收取任何擇校費用。其中,高層次人才必須符合《新余市高層次人才優待辦法》(餘人字〔2013〕10號)檔案規定,且須提供市人才辦等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高級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須有市商務局開具的有關企業投資、個人有關驗資證明及綠卡身份證明。在我市投資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股權人子女,或在裝備製造企業就業的其他高級技術人才子女,根據《關於做好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有關問題的通知》(余教基字〔2014〕8號)檔案規定,安排到學位相對寬鬆的學校就讀。

(八)加強生產要素保障。進一步加大投入、最佳化配置,建立保障有力的要素供給體系。對裝備製造企業的項目用地,優先安排用地計畫指標。積極將裝備製造建設項目申報列入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向省政府爭取省級用地指標,確保項目建設用地及配套電力等基礎設施用地。協調優先保障供電、用油、用氣;統籌協調鐵路運力,保障運力供給。進一步發揮新鋼公司原材料優勢。通過政府協調、產業協會或聯盟運作,引導供需雙方建立共贏互利的原材料供應和定價機制。

(九)完善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探索財政資金以股權投資等方式,統一建設或依託企業建設熱處理、表面處理中心、計量理化中心、原材料和產品檢測中心等配套設施。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利用各院校培訓機構的設備優勢,為裝備製造企業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探索培育汽車零部件等產品交易市場。建立銀企之間的聯繫溝通機制,增進銀企之間的互信合作,根據企業需要不定期召開裝備製造產業銀企對接洽談會。

(十)加大產品套用。同步向本地企業發布政府採購和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相關信息和需求目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用本地產品。鼓勵同等條件下民間投資的建設項目優先採購本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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