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由本部圖書館和龍潭、浦口兩個校區圖書館組成,現有館舍面積7200平方米,圖書文獻資源111.8萬冊(其中印刷型圖書58餘萬冊,電子圖書53萬冊),資料庫19種,中外文期刊1200餘種、報紙80種、普通閱覽座位932個、電子閱覽室四個(200座)。

基本信息

館舍簡介

圖書館使用國內先進的匯文圖書館管理軟體,圖書期刊採訪、流通、編目、典藏、公共檢索、館際互借、連續出版物管理等業務均實現自動化處理。三個校區圖書館聯網並實現了圖書通借通還,資源共享。圖書館十分注重本院專業特色的信息資源建設,先後自建了《公安期刊全文資料庫》、《學院教學參考書資料庫》、《公安科技信息庫》、《公安本科優秀畢業論文資料庫》、《警察學網路資源資源導航庫》、《外文警察學期刊全文資料庫》、《公安電子圖書庫》、《公安視頻資料庫》等公安專業全文資料庫。圖書館實現了紙質文獻借閱、電子閱覽、視頻點播、多媒體播放、信息檢索、用戶培訓等網路化服務,形成了全方位,多品種的公安信息資源體系,為學院教學和科研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部門設定

學校本部圖書館

部門名稱

部門職能

服務項目

流通部一室
(一樓)

提供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哲學、宗教、社會科學、政治、法律、軍事、經濟、文化科學、教育、體育、語言、文字類圖書的借閱。

館藏查詢服務:在線上公共目錄查詢系統(OPAC)的使用。
圖書借閱服務:借書、還書、預約、續借等。借書證辦理、掛失等。
館際互借服務:為本校教師辦理《江蘇省高校通用借書證》
圖書諮詢服務

流通部二室
(一樓夾層) 

提供文學、藝術、歷史、地理、自然科學、數理科學和化學、天文學、地球科學、生物科學、醫藥、衛生、農業、工業技術、交通運輸、航空、航天、環境、安全、綜合類圖書的借閱。

館藏查詢服務:在線上公共目錄查詢系統(OPAC)的使用。
書刊借閱服務:借書、還書、預約、續借等。 

專業圖書閱覽室
(一樓)

提供政治、法律類圖書的閱覽。

圖書閱覽服務

采編部
(圖書館附樓) 

負責館藏圖書的採購和加工,及圖書代購

圖書訂購推薦、圖書代購服務

期刊閱覽一室
(二樓) 

提供當年政法類報刊及公安、法律類過刊的閱覽服務。

期刊閱覽服務、文獻複印服務 

期刊閱覽二室
(三樓) 

提供政法類以外的當年報刊的閱覽服務。

期刊閱覽服務

期刊過刊室
(四樓)

提供政法類以外的過刊閱覽服務。

期刊閱覽服務

期刊部
(四樓) 

解答讀者在期刊閱覽、訂購等方面提出的問題。

期刊諮詢服務

電子閱覽室
(二樓)

提供電子資源的閱覽和列印服務。

上網閱覽服務、資料列印服務

電子閱覽部
(四樓)

解答讀者在利用電子資源方面提出的相關問題。

電子資源諮詢服務

館長辦公室
(三樓)

協調圖書館的日常工作、制定圖書館工作規劃、負責文書檔案管理等。


龍潭分校圖書館

部門名稱

部門職能

服務項目

流通室

提供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哲學、宗教、社會科學、政治、法律、軍事、經濟、文化科學、教育、體育、語言、文字類圖書的借閱。

館藏查詢服務:在線上公共目錄查詢系統(OPAC)的使用。
圖書借閱服務:借書、還書、預約、續借等。借書證辦理、掛失等。
館際互借服務:為本校教師辦理《江蘇省高校通用借書證》
圖書諮詢服務

閱覽室 

提供政法類報刊及公安、法律類過刊的閱覽服務。

期刊閱覽服務、文獻複印服務 

電子閱覽室

提供電子資源的閱覽和列印服務。

上網閱覽服務、資料列印服務

浦口分校圖書館

部門名稱

部門職能

服務項目

外借室

提供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哲學、宗教、社會科學、政治、法律、軍事、經濟、文化科學、教育、體育、語言、文字類圖書的借閱。

館藏查詢服務:在線上公共目錄查詢系統(OPAC)的使用。
圖書借閱服務:借書、還書、預約、續借等。借書證辦理、掛失等。
館際互借服務:為本校教師辦理《江蘇省高校通用借書證》
圖書諮詢服務

第一閱覽室 

提供當年政法類報刊及公安、法律類過刊的閱覽服務。

期刊閱覽服務、文獻複印服務 

第二閱覽室 

提供政法類以外的當年報刊的閱覽服務。

期刊閱覽服務

資料室



上網卡沖值時間



電子閱覽室
(二樓)

提供電子資源的閱覽和列印服務。

上網閱覽服務、資料列印服務

開放時間

學校本部圖書館

部門名稱

開放時間

流通部一室
(一樓)

周一、三、五 8:00-17:00
18:30-21:30
周二、四、六 8:00-12:00
13:30-17:00

流通部二室
(一樓夾層)

周一、三、五、日
8:00-12:00
13:30-17:00
周二、四 8:00-17:00
18:30-21:30

專業圖書閱覽室
(一樓)

周一--周四 8:00-12:00
13:30-17:00
周 五 8:00-12:00

采編部
(圖書館附樓)

周一--周四 8:00-12:00
13:30-17:00
周 五 8:00-12:00

期刊閱覽一室
(二樓)

周一--周五 8:00-17:00
周一--周四 18:30-21:30
周 日 8:00-12:00
13:30-17:00

期刊閱覽二室
(三樓)

周一--周五 8:00-17:00
周一--周四 18:30-21:30
周 六 8:00-12:00
13:30-17:00

期刊過刊室
(四樓)

周一--周五 8:00-12:00
13:30-16:30

期刊部
(四樓)

周一--周四 8:00-12:00
13:30-17:00
周 五 8:00-12:00

電子閱覽室
(二樓)

周一--周五 8:00-17:00
18:30-21:00
周六--周日 8:00-12:00
13:30-17:00

電子閱覽部
(四樓)

周一--周五 8:00-12:00
13:30-17:00

館長辦公室
(三樓)

周一--周五 8:00-12:00
13:30-17:00

龍潭分校圖書館

部門名稱

開放時間

流通室

周一--周五 8:00-16:00
周 六 8:30-11:30
13:00-16:00

閱覽室

周一--周日 8:00-11:30
13:30-17:00
19:00-21:00

電子閱覽室

周一--周五 14:00-17:00
19:00-21:00
周六--周日 8:00-11:00
14:00-17:00
19:00-21:00

浦口分校圖書館

部門名稱

開放時間

外借室

周一--周五 8:00-17:00
周六--周日 9:00-11:30
13:30-16:00

第一閱覽室

周一--周五 8:00-12:00
13:30-21:30
節 假 日 9:00-12:00
14:00-21:00

第二閱覽室

周一--周五 8:00-12:00
13:30-21:30
節 假 日 9:00-12:00
14:00-21:00

資料室

周一--周五 8:00-12:00
13:30-16:00

上網卡沖值時間

周一、三、五 8:00-11:30
13:30-16:00

電子閱覽室
(二樓)

周一--周五 8:00-11:30
13:30-17:30
18:30-21:30

規章制度

入館須知
第一條 進入本館時,請主動出示本人借書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第二條 注意文明禮貌、講究儀容、禁止穿內衣、拖鞋入館。
第三條 保持館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館內朗讀,禁止在館 內嬉笑打鬧。
第四條 不得將食物帶進館內進餐或在館內吃零食。
第五條 保持館內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不得隨地亂棄廢物。
第六條 除接待室外,館內禁止吸菸。
第七條 愛護公共財物,禁止在牆壁、桌椅或其他地方塗抹刻畫。
第八條 自覺遵守並協助本館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館內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歡迎讀者對本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文明服務公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做好為讀者服務工作是圖書館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是直接反映全館工作水平的視窗,也是讀者評價圖書館工作質量的首要依據。為進一步保證工作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真正做到服務育人,為人師表,特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圖書館工作人員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思想,尊重讀者、方便讀者、滿足讀者的正當要求。
第三條 準時開放、按時閉館、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
第二章 儀容、舉止
第一條 自覺遵守警容風紀。
第二條 接待讀者熱情誠懇、態度和藹。
第三條 工作時間不離崗、不串崗、不乾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四條 工作時間不聊天、不高聲講話、不會客長談,保持借閱環境的安靜。
第五條 提供圖書資料準確迅速,解答諮詢耐心細緻、有問必答。
第六條 虛心聽取讀者意見,不與讀者爭吵,工作出現差錯主動道歉。
第三章 語 言
第一條 說話態度誠懇謙虛,語調平和,語言文雅。
第二條 與讀者打招呼、交談,宜用尊稱敬語,如“老師”、“同學”“您好”、“請”、“謝謝”。
第三條 當不能滿足讀者要求是,應說明情況並致歉意,如“對不起”、“請原諒”。
第四條 提醒或叮囑讀者時,語氣要委婉。
第五條 讀者違反館規,要耐心說服,宣傳制度,按章處理,如“同學,請不要……”,對個別行為惡劣的讀者,應保持冷靜,不出言不遜,惡語相加,要以理服人。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則
第一條 讀者可憑本人借書證在各個校區圖書館借還圖書;不可代借、冒借,違者一律扣證,並由證件所有者前來借書處領取。
第二條 圖書館實行開架借閱;借書處負責辦理借閱手續。
第三條 讀者在借書前,須自行檢查書中有無污損、缺頁等情況;如發現則應主動向工作人員聲明,交由工作人員處理。
第四條 借書總冊數的限定:本、專科生8冊;教職員工15冊(副高以上職稱、副處以上級別20冊)離退人員5冊,“三長學校”學員、臨時讀者3冊;通用證讀者4冊。
第五條 借閱期限:本、專科生30天;其他讀者90天,借閱逾期將按照《圖書館違章處理工作規定》中的規定收取資料逾期占用費。
第六條 所借圖書在寒暑假內到達借閱期限者,可在假期結束後的7日內歸還,不作逾期處理。
第七條 學生在外出實習、學駕駛期間到期的圖書應在實習、學習結束返校後的7日內歸還,不作為逾期處理。
第八條 續借:讀者可續借1次。續藉手續應在圖書借閱到期之前的10日內辦理;續借期自首次借書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續借期限為借期的一半。讀者可在圖書館網頁上通過自助方式辦理或在借書處辦理續藉手續。
第九條 預約:讀者所需圖書被借出時,可通過本館主頁以自助方式辦理預約借書手續,也可通過借書處辦理預約手續,並應從次日起通過網上查詢系統查看預約的圖書是否到館。預約圖書到館後,讀者應親自並及時地到被預約圖書所在館的借書處辦理借閱手續。預約圖書的保留期限為7天。
第十條 校區間圖書委託借還:讀者可在本校區委託借閱其它校區圖書館的圖書,也可在本校區委託歸還其它校區圖書館的圖書。具體內容參見《圖書通借通還服務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自帶的書刊、包,請放入書包架中,不得帶入庫內。
第十二條 讀者憑藉書證換取代書板入庫。在書架上取書時,須將代書板插在該書的位置上。不藉此書,將書插回原位,取出代書板;需藉此書,直接取出代書板。不按規定正確使用的,由工作人員進行教育,並將按照《圖書館違章處理工作規則》中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圖書借閱或委託借閱、續借、預約等服務將終止提供,待相關問題解決後讀者許可權方可恢復:
(一) 借閱的圖書已過期。
(二) 欠款超過限額。
(三) 其它違章。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證籍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讀者的證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圖書館借書證的證籍管理
(一)教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持有本人警官證、工作證或校園卡和工資條,到任一校區圖書館借書處交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張,辦理借書證。
(二)新生(不含成教生)以區隊為單位,交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張,集中辦理借書證。
(三)“三長學校”學員憑警官證,押金200元,辦理借書證。
(四)臨時讀者由有關部門出具證明,交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張。工本費5元,押金200元,到流通部申請辦理借書證。
(五)借書證僅限證件所有人專用,不得轉借、代借或冒借,違者一律扣證。
(六)讀者應妥善保管借書證,如不慎遺失,須及時到任一校區圖書館借書處辦理掛失手續。讀者掛失手續生效前,其借書證上所有已借出圖書的清還責任均由讀者承擔。
(七)借書證補證、換證,工本費5元。
(八)讀者離開學校(學生畢業、退學、教職工工作調動等)時,須將所借圖書全部還清並結清所有費用,持借書證在借書處辦理註銷手續。
第二條“江蘇高等教育數字圖書館通用借書證”的證籍管理
(一)通用借書證辦證:我院正式在編教職工需交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張,新辦證件交押金150元。每年5月、11月兩次辦理,其它時間不受理辦證申請。有效期為一年。讀者應遵守所到圖書館的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讀者義務,愛護圖書,按期歸還。如有遺失、損壞、超期等違章情況,讀者應及時按各文獻信息提供館的標準承擔相應責任,在規定期限不交賠、罰款的,經領導批准,從其工資中扣除。
(二)通用借書證退證:不再使用通用借書證的讀者,須還清所借圖書、結清欠款,憑通用借書證、押金收據,每年5月、11月與辦證時間同步,辦理退證手續。
(三)讀者可憑通用借書證在本省內各高等院校圖書館閱覽或借閱圖書。
(四)讀者首次到其他高校圖書館使用該證時,都須在該校圖書館辦理註冊、確認手續,然後方可使用。
(五)通用借書證僅限本人專用,不得轉借、代借使用,如有遺失,可在任一高校館辦理掛失手續。
(六)通用借書證每次借閱圖書累計不超過4冊,年借閱量不超過50冊,借閱期限為30天。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違章處理規定
為了加強圖書館管理,為讀者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指導讀者正確地利用圖書館資源和切實履行相關義務,規範工作人員在處理違章事務中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相關條款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本規定。
違章類型

處理辦法


遺失
圖書

(1)自購同種同版圖書賠償,並交納圖書加工費5元/冊;(2)無法重購者,根據原書出版年限、價值不同,按遺失圖書定價的2-60倍交納賠償金。具體賠償標準為:





普通圖書:
2年內出版者——圖書價*2
3-5年內出版者——圖書價*3
6-10年內出版者——圖書價*5
11-20年內出版者——圖書價*10
出版年超過20年者——圖書價*20
專業圖書:
按普通圖書具體賠償標準的3倍賠償
外文圖書:
受贈圖書——圖書標價
採購圖書——圖書價*2

多卷書

遺失其中1冊,按套書的總價格計算,具體賠償標準為與單冊圖書相同。

遺失期刊

(1)由丟失者購買同種同期號期刊賠償,並交納期刊加工費5元/冊;(2)無法購到時,單行本按期刊全年價格賠償;合訂本按其價格的5—10倍賠償。

江蘇警官學院圖書館書刊閱覽規則
第一條 凡本院師生員工均可憑本人借書證入室閱覽。
第二條 自帶的書刊、包應放置在存書架上,不得帶入室內。
第三條 室內實行開架閱覽。讀者憑本人借書證刷卡登到後換閱覽卡,然後用閱覽卡換刊,一次一種。閱後還原換卡,出室再用閱覽卡換回借書證。
第四條 閱覽室報刊概不外借,嚴禁攜帶報刊出室。如需複印,經辦理手續後,在館內複印,並當班歸還。
第五條 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保持室內衛生、整潔。
第六條 文明閱覽。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吃零食、吸菸、喧譁嬉鬧。
第七條 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規者將按《圖書館違章處理工作規定處理》。

館際互借

館際互借是向其它圖書館借取圖書原件,到期返還給借出館的一種服務方式。為滿足我院讀者對本館缺藏文獻的需求,我館與其他高校圖書館建立了館際互借關係,以更好為我院讀者服務。
注意事項:在提交申請之前請您務必先查閱本館的館藏目錄和資料庫資源,以免浪費您的時間和金錢。
服務對象:本院教職工、協作高校讀者
服務流程:
1、本院讀者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校本部圖書館流通部辦理館際互借服務手續。協作高校讀者請將請求單提交給所在院校圖書館的館際互借處,由其圖書館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向警官學院圖書館流通部提出申請。
2、按要求填寫“館際互借服務請求單”,或在網上下載表格(仍保留.doc格式),填寫完畢將請求單作為附屬檔案E-mail傳送或將表格交到圖書館流通部。
3、工作人員將在2個工作日內,處理讀者提出的請求,並告知處理結果,以便進一步確認是否進行館際互借。收到他館的圖書後,在1個工作日內向讀者發出通知,讀者憑本人證件取件領取並結算費用。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假期服務時間另行通知。
收費標準
總費用 = 對方實收費用 + 郵費(按實價收取)+ 服務費。
服務費:5.00元/次,服務完成後收取,未完成服務不收取。本院讀者免收服務費。

熱門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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