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江蘇師範大學社團聯合會隸屬於共青團江蘇師範大學委員會,是我校“一體兩翼”(以校團委為主體,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為兩翼)工作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學生權益、促進學生成長成才的樞紐型學生組織。校社團聯合會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統一的引導、服務、監督、管理和考核,組織社團開展大型校園活動。自成立以來,校社團聯合會積極開展校園文化活動,創新活動形式,得到了學校領導與廣大師生的共同認可。現設有秘書部、監理部、聯絡部、文體部、新聞部、網路部、宣傳部、人力資源部、大學生活動中心九大部門,校社團聯合會的品牌活動——學生社團聯合招新、校園舞林大賽、“紅五月”社團巡禮節、學生社團評優等,更是逐漸成為江蘇師範大學最具特色、最受歡迎的校園文化活動。目前,校社團聯合會旗下擁有百餘註冊學生社團,多個學生社團獲得國家級獎項,在北京、台灣、香港等高校交流學習,工作成績可堪顯著。一個個喜人的成績表明校社團聯合會具有極大發展潛力,正帶領我校學生社團走出校園、踏入全省、邁向全國!
我們的宗旨就是跟兄弟社聯共同努力進步,加油吧,兄弟社聯,白城師範學院。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江蘇師範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為“校社聯”)隸屬於共青團江蘇師範大學委員會,在校黨委領導和校團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和活動,是管理社團工作並服務社團發展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校社聯擁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集體與學校有關規定。
第三條 校社聯以豐富與提升校園文化為主要方向,以“全心全意為廣大學生社團服務”的宗旨,以“引導、監督、服務、管理”社團為主要任務,以“一切為了社團,一切依靠社團,從社團中來,到社團中去”為工作路線,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動學生社團工作健康發展。
第四條 校社聯基本職責:
(一)代校團委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監督管理。
(二)對學生社團開展年度註冊管理制度、淘汰審核。
(三)幫助、支持、引導學生社團開展校園文化活動。
(四)負責組織學生社團及其組成人員的評獎評優工作。
(五)負責組織對會員單位的集體及個人進行評價,做好評獎評優工作,將有關結果報校團委批准、備案、公示。
(六)負責承接學校各類校園文化活動項目,協調相類社團協作完成工作。
(七)負責部分大型校園活動,如舞蹈大賽的主辦、承辦工作。
(八)完善自身組織建設,擴大影響力。
(九)完成校黨委和校團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工作守則
(一) 校社聯成員及會員單位成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校紀校規和《大學生行為守則》,熱愛學生社團工作,恪於職守。
(二)校社聯成員及會員單位幹部必須以身作則,嚴格按規定辦事,不得濫用職權。
(三)校社聯成員必須學習成績優良,德育、智育成績需均在班級前60%,一學年考試中累計二門不及格者,不能擔任職務。
第二章 會員單位
第六條 凡經學校正式批准註冊,並承認《江蘇師範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的學生社團,經申請均可成為本會會員單位。
第七條 會員單位的基本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校社聯的工作有監督、建議與檢舉的權利。
(三)參加校社聯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享受校社聯提供的有益於社團健康發展的各項支持的權利。
(五)在本章程規定範圍內,自主開展社團活動的權利。
第八條 會員單位的基本義務:
(一)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遵守國家、集體和學校相關規定。
(二)承認並遵守本章程,積極配合校社聯的監管工作。
(三)積極配合校社聯開展社團管理工作,服從校社聯關於成員單位聯合招新、學生社團精品活動、紅五月社團巡禮節等活動中工作的統一安排。
(四)維護校社聯以及會員單位的集體利益和集體榮譽。
(五)積極思考、努力創新,有計畫、有組織、有目標地開展有益個人身心,有益社團發展,有益校園文化的社團活動。
(六)積極參加“社團大會”、 “同類社團交流會”等會議與活動,積極參與會議決議的表決與執行,有效開展社團管理工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校社聯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主席團下設辦公室、社團服務與發展中心、項目部、監督評議部、宣傳中心、文體部、聯絡部、網路技術部。
第十條 主席團主要職責
主持召開主席團會議;確定社聯的工作目標和工作計畫,統籌協調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指導各學生社團開展工作;召開學生社團代表大會,向大會報告社聯工作。
第十一條 部門分工
(一)辦公室
辦公室是校社聯的“大管家”,是組織大型活動、開展人事管理、維持日常工作秩序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1.接待校內、校外訪客。
2.負責校社聯辦公室管理,包括辦公室值班,辦公室保潔等。
3.負責校社聯內部行政管理,包括檔案管理、物資管理與後勤保障等。
4.負責校社聯內部財務管理,包括經費收付、賬目管理與財務監督等。
5.負責校社聯內部人事管理,包括幹事、部長日常考核,大型活動表現考核,人事檔案的管理等。
6.負責校社聯會員單位部長及以上社團幹部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二)社團服務與發展中心
對內協調校社聯與學生社團的溝通服務工作。
1.為校社聯召開與院社聯、會員單位的大小會議做好準備和安排。
2.通過參與會員單位日常活動、精品活動等方式,與成員單位負責人保持適當聯繫與定期交流,為校社聯會員單位的發展集思廣益。
3.做好會員單位信息報送過程中的信息中轉工作。
4.提供處理會員單位日常問題的服務視窗。
5.負責“紅五月社團巡禮節”的策劃組織和具體實施。
(三)宣傳中心
負責校社聯及其會員單位對外宣傳,日常工作包括新聞編輯與美術設計等,同時為廣大會員單位提供宣傳技術及創意上的幫助。
1. 為校社團聯合會舉辦的活動做好前期、中期與後期宣傳。
2. 根據各會員單位的需求,進行社團活動稿件的編輯或審理工作。
3. 為需要宣傳幫助的會員單位出謀劃策,定期舉辦相關培訓會。
(四)文體部
負責校社聯主辦與承辦的文體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如:迎新晚會、送老生晚會與校園舞蹈大賽等),同時負責會員單位文體類活動的指導及溝通。
1.負責校社聯主辦與承辦的各類文體活動。
2.對會員單位的文體類活動提供支持與幫助。
(五)聯絡部
是校社聯的資金運轉中心與校內外聯絡平台,主要負責聯絡商家進行各項活動的資金籌備,並且負責與其他高校社聯聯絡交流。
1.負責各項校社聯活動的資金籌備。
2.為會員單位提供外聯工作方面的經驗與幫助,定期舉辦相關培訓。
3.與其他高校社聯聯絡交流,建立長期合作平台和交流渠道。
(六)項目部
1.負責校團委下放活動招標、審核,以及活動策劃組織與提升創新。
2.負責審核、批准、組織“學生社團精品活動”的舉辦,並做好統籌協調,效果反饋等工作。
3.負責創新活動形式,策劃組織可參與、可思考、可回味、可引領的新興學生社團活動。
(七)監督評議部
主要負責對會員單位的日常管理與活動進行監督,負責組織會員單位評議工作,並組織對會員單位集體與個人的評獎評優。
1.負責會員單位日常活動及精品活動的監督管理,幫助會員單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2.負責會員單位評優、表彰工作,評選“江蘇師範大學年度十佳學生社團”和“江蘇師範大學年度優秀學生社團”。
3.負責會員單位優秀幹部及積極分子的評優、表彰工作,評選“江蘇師範大學學生社團優秀幹部”和“江蘇師範大學學生社團活動積極分子”。
3.負責會員單位違規事件的情況調查,調查結果上報及處理結果公示。
(八)網路技術部
為校社聯和會員單位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主要負責管理校社聯各大網路宣傳平台,宣傳視頻的拍攝與製作,網路維護等工作。同時為各大會員單位提供網路技術方面的幫助。
1.維護並定期更新校社聯網站。
2.負責管理校社聯人人、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宣傳平台。
3.負責拍攝與製作校社聯各大活動宣傳視頻。
4.定期面向各會員單位進行網路技術或視頻製作培訓。
第四章 主席團競聘機制
第十二條 校社聯秉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主席團競聘原則。
第十三條 校社聯面向全校大學生公開選拔主席團成員,要求該生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讀學生。
第十四條 要求擁護黨的綱領,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鮮明的組織觀念。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先考慮。
第十五條 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有開拓創新意識和團隊協作意識,思維活躍,能夠帶領團隊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違法行為。道德品質優良,能較好地處理個人利益與國家、集體利益的關係。
第十七條 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責,在學習、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鋒模範帶頭作用,有較好的民眾基礎,學習成績優良。
第十八條 曾擔任校、院、班級主要學生幹部(包括校學生會、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等校級學生組織部長、副部長,學院團委、學生會、學生社團聯合會中的副書記、專職委員、部長、副部長,班級班長、團支書,各校級註冊學生社團部長、副部長)一年以上。
第十九條 校社聯主席團競聘程式分為個人申報、學校預選、公示、學校正式選拔、再公示等五個階段。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終止和補充由校社聯根據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江蘇師範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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