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永福公主【1506年5月20日----1525年6月20日】,嘉靖二年(1523年)下嫁鄔景和。《明史》誤記永福公主為明孝宗女,母不詳。《萬曆野獲編》記載為興獻帝第二女,嘉靖帝姐姐。根據《明實錄》記載,永福公主實為興獻帝第三女,嘉靖帝的姐姐。
史料記載
《 明史 列傳 第九》
太康公主,弘治十一年薨,未下嫁。
永福公主,嘉靖二年下嫁鄔景和。景和,崑山人,嘗奉旨直西苑,撰玄文,以不諳玄理辭。帝不悅。時有事清馥殿,在直諸臣俱行祝厘禮,景和不俟禮成而出。已而賞賚諸臣,景和與焉。疏言:“無功受賞,懼增罪戾。乞容辭免,俾洗心滌慮,以效他日馬革裹屍、銜環結草之報。”帝大怒,謂詛咒失人臣禮,削職歸原籍,時主已薨矣。三十五年入賀聖誕畢,因言:“臣自五世祖寄籍錦衣衛,世居北地。今被罪南徙,不勝犬馬戀主之私。扶服入賀,退而私省公主墳墓,丘封翳然,荊棘不剪。臣切自念,狐死尚正首丘,臣託命貴主,獨與逝者魂魄相吊於數千里外,不得春秋祭掃,拊心傷悔,五內崩裂。臣之罪重,不敢祈恩,惟陛下幸哀故主,使得寄籍原衛,長與相依,死無所恨。”帝憐而許之。隆慶二年復官。卒贈少保,謚榮簡。
永淳公主,下嫁謝詔。
《萬曆野獲編 卷四 宗藩》【鄭王直諫】......
又有駙馬都尉鄔景和者,尚興獻帝第二女永福公主,主先逝,景和以戚臣召入西苑,供撰玄文,上疏力辭云:“臣不諳玄理,不敢奉詔。”上震怒,奪爵發原籍為編氓。景和本直隸崑山人,遂流寓吳中。歲久以公主墳墓南北隔遠,不得奉祭祀,哀請乞還,上憐而許之,亦至穆宗登極,始復其爵。與同時駙馬京山侯崔元,貞邪霄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