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永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擬定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執行情況。
(三)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開採(含天然氣開採)、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二)市安監局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以下簡稱市政府安委辦),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安委會)日常性工作。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研究擬定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市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政府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市人民政府與市直有關部門、各鎮(街道)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