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農村經營管理處

"1973年8月-1984年底

永州市農村經營管理處,加掛永州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經管處(市農負監管辦)。農村經營管理機構是監督管理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經濟的產物,是黨委、政府領導農村工作的重要參謀部門之一。1958年人民公社化後,當時的衡陽地委農村部設有財會輔導科和經營管理科。1962年零陵地區從衡陽分出後,在零陵地委農村工作部設有經營管理科、財會輔導科兩個機構。文革期間,1972年9月前沒有單設農經管理機構,其工作職能由零陵地區革委會生產指揮組農村組承擔;1972年9月生產指揮組撤消,設立農辦、財辦、工交辦和計委,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由農辦承擔。1973年8月-1984年底,在地區農辦設經營管理科,在地區農業局財會輔導站,其工作由經管科統一組織進行。1985年-1997年8月,在零陵地委農村部、地區農辦(農經委)設經營管理科、經營管理站,實行兩塊牌、兩套班子,合署辦公,由科長主持全面工作。1997年9月-1998年3月,將永州市農經委經營管理科、經營管理站合併,更名為永州市農村經營管理處(科級)。1998年4月將永州市農村經營管理處升格為副處級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時間延至2002年2月,定編10人,內設辦公室、農村審計科、集體資產管理科。2002年3月機構改革後,市農村經營管理處定編9人,內設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科、集體財務管理科。現有人員9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長2人,主任科員2人,工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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