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水利旅遊項目綜合影響評價標準SL.422-2008》內容簡介:為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水利風景資源,保護水資源和水生態環境,保障水工程的安全運行,規範設立水利旅遊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和《水利旅遊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水利部2002年水規計〔2002〕 341號文,按照《水利技術標準編寫規定》(SL 1—2002)的要求,制定《水利旅遊項目綜合影響評價標準》。本標準共5章4節29條和2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有:
——總則;
——術語;
——基本規定;
——評價內容;
——評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