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讓香港與香港回歸
1839年,中英兩國的貿易磨擦終導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1841年,清朝被英國打敗,英國海軍的查理·義律與清朝大臣琦善談判後簽訂《穿鼻草約》,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義律根據協定,於1841年1月26日登入今上環水坑口街一帶,並占領香港島。
但清政府認為琦善無權割地而不承認穿鼻草約,並將琦善革職。而當英國政府收到《穿鼻草約》的訊息後,亦對條約中無提及開放通商而大為不滿,於是改派砵甸乍(Henry Pottinger)為全權代表到中國。
其後第一次鴉片戰爭戰事擴大,英軍先後攻占廈門、寧波、上海、鎮江,抵達南京下關。清政府被迫命耆英於1842年8月簽訂《南京條約》,正式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
後續,又分別於1860年中英簽署《北京條約》,英國割占九龍半島南端;1898年,清政府被迫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九龍半島其餘部分劃為“新界”,租給英國99年。
至此,香港於1898年完全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1982年,中國政府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租借香港99年的條目與英國展開談判並取得成功,自1997年香港特區政府建立以後,英屬香港時代終結,從此英屬香港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