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礄口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一)貫徹落實有關新型工業化、信息化、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擬訂相關地方性政策。 (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提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九)協調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武漢市礄口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中小企業發展局),是由區原經濟貿易委員會在2010年機構改革中分離而成立的,於2010年4月6日正式獨立辦公。
(一)貫徹落實有關新型工業化、信息化、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擬訂相關地方性政策。提出調整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二)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指導行業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工業經濟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協調解決全區電力運行、電力供應和使用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煤炭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化和信息化的固定資產、技術改造規模及方向的建議,擬訂支持工業經濟、信息化建設、園區建設、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指導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及技術創新;協調本級財政落實專項資金;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產業信息化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指導企業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提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承擔區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和都市產業的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九)協調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研究制訂全區企業改革方案,指導國有、集體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和資產有效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導各種經濟成份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信息產業規劃和支持政策,指導信息產業結構調整,統籌協調全區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並提出審查意見;負責經濟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分析。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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