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鑲白旗鹽務管理局

2、負責轄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轄區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轄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正鑲白旗鹽務管理局是旗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鹽務管理局和旗政府的領導。
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轄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轄區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轄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轄區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轄區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當地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鹽政稽查隊等。
附註:正鑲白旗鹽業公司是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錫林郭勒盟鹽業分公司授權的代批公司,負責轄區鹽業市場管理及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與旗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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