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簡介
本書來源於多年的實踐經驗和研究,具有知識性、實用性、趣味性。以知識點的形式,從初學駕駛者,到一個成熟駕駛員;從駕駛入門,到駕駛中的疑難問題;從駕駛到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事故處理、事故賠償等方面,向讀者全面介紹了所涉及的各個方面。
主要內容
第一篇 道路交通常識
第二篇 一般道路安全駕駛
第三篇 高速公路安全駕駛
第四篇 違章與事故
第五篇 機動車與駕駛員管理
第六篇 汽車維護故障及新技術
管理事項
一、實行複雜路況和惡劣天氣駕駛考試。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以下簡稱“大中型客貨車”)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條件實際道路駕駛考試項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路、臨水臨崖、雨雪天、濕滑路、突發情況處置等場地駕駛考試項目。嚴格落實大中型客貨車夜間駕駛考試,小型汽車增加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實際道路考試要設定不少於3條考試路線,隨機抽選考試路線進行考試,實行計算機評判和人工評判相結合的考試模式。
二、增加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試內容。大中型客貨車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合格後,增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試題目為50道題,考試時間半小時,考試題型採用情景判斷、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試內容包括安全駕駛常識、駕駛職業道德、惡劣條件駕駛、緊急情況避險和事故救護等知識。考試題庫全國統一,各總隊要結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勢和交通事故特點,增加10%的地方題庫。結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和不同時期交通違法行為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更新考試題庫。
三、開展新駕駛人領證前教育和領證後回訪。車輛管理所核發駕駛證時,要組織對每名新駕駛人開展不少於半小時的安全文明駕駛教育,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駕駛行為要求等。要通過電話、簡訊、調查問卷或者實地走訪等方式,每周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新駕駛人開展回訪調查,了解參加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情況。
四、實行駕駛人考試全過程實時監管。對汽車類駕駛人考試各科目全部實行視頻、音頻監控,並在各科考試成績單上列印3張隨機抓拍的考試照片,考試錄像留存一年以上。2012年6月底前,總隊要完成全省(區、市)考試場地和設備驗收工作,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暫停考試業務。要建立駕駛人考試監控中心,實現對本省(區、市)全部考試場地和考試車輛實時視頻、音頻監控,對考試系統參數、評判數據實時監管和異常數據自動報警。總隊要每月對異常業務數據進行分析通報,每季度組織一次異地互檢、集中暗訪,及時核查、督促整改存在問題。
五、每月清理一次客貨運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大中隊要建立轄區本籍和異地客貨運駕駛人基本信息台賬,每月匯總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和事故等情況,通報導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運輸企業,要求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和教育。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要按規定扣留駕駛證,並要求參加學習和考試。對三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違法記滿12分,以及有酒後駕駛、超員20%、超速50%或者一年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的駕駛人,通報導路運輸管理機構並責令企業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予以辭退。
六、每年開展一次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審驗教育。大中隊或者車輛管理所每年要對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審驗,處理交通違法,清理交通違法記分,對有記分記錄的組織開展不少於3小時的安全警示教育。對客運駕駛人審驗時,要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審核駕駛人教育與培訓檔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訓練、應急處置培訓等。大中隊要採取走訪運輸企業、傳送信函、手機簡訊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車、校車駕駛人參加審驗,對未參加審驗或者審驗未通過的,要書面告知運輸企業或者學校暫停營運。
七、開展駕駛人手機簡訊安全提示。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機簡訊、微博、QQ等發布平台,及時向駕駛人發布道路通行情況、惡劣天氣條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和交通違法及記分等信息。對客貨運駕駛人和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駕駛人,要每周傳送一次安全提示簡訊;轄區內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即時編髮警示教育簡訊。車管、交通違法處理視窗在辦理業務時,要逐一採集、核實機動車所有人和駕駛人手機號碼、地址,及時更新機動車和駕駛人信息。
八、加大嚴重交通違法查處力度。結合文明交通示範公路創建,開展“三超一疲勞”專項整治,加強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時段的管控,加大對酒後、假牌假證、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完善執法考評體系,嚴格查處嚴重交通違法,嚴格執行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拘留等處罰規定,加大現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力度。每月組織民警深入客運企業,根據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記錄的監控資料,依法查處超速、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九、實行交通違法處罰前教育制度。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民警現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要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起;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告知當事人及時接受處理,依法予以處罰,並按規定對駕駛人予以記分,對大中型客貨車違法行為人進行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每月通過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記滿12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違法行為人以及嚴重交通違法人員名單。
十、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支隊要每月分析彙編本轄區交通事故案例,總隊要每季度彙編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支隊要每月將事故案例通報運輸企業、駕校、學校以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為駕駛人培訓考試、日常教育及審驗教育的重要內容。大中隊和車輛管理所要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室,同時依託駕校、運輸企業、汽車品牌專賣店等社會資源,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開展交通安全互動體驗,舉辦文明交通主題活動。
十一、開展交通事故聯合調查分析研判。對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支隊事故處理部門要全面分析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駕駛人駕駛行為、路面管控及企業源頭監管等方面的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每月通報車管、路面、宣傳等部門。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支隊事故處理部門要通知地市車輛管理所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分析;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總隊事故處理部門要通知省級車輛和駕駛人管理部門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建立事故、路面、車管、宣傳等部門參加的交通事故會商研判機制,支隊每月要召開一次交通事故會商研判例會,及時總結分析事故教訓。
十二、建立考試發證和執法管理責任倒查制度。支隊要每月分析3年內駕齡駕駛人交通違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標,建立考試員考試質量和路面執法管理考核制度,加強駕駛人考試和路面執法監管。總隊要對各支隊3年內駕齡駕駛人考試質量和路面管理情況進行分析,對交通違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標進行考核,加強明察暗訪,每季度通報排名。凡是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對駕駛人考試、發證、審驗、路面管理環節進行責任倒查,發現違法違規發證、考試把關不嚴、勤務不落實等問題的,一律按規定從嚴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建立考試培訓質量公開排名制度。支隊要在網際網路、報紙等建立駕駛考試培訓質量發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內駕齡駕駛人交通違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試員考試質量情況。每月公布轄區內駕校培訓能力、考試合格率、3年內駕齡駕駛人交通違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實行駕校培訓質量公開排名,並通報導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練員交通違法記分情況,對記滿12分的,除要求按規定參加學習和考試外,通報導路運輸管理機構,建議取消教練員資格。要每季度對駕校負責人、教練員進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訓。
十四、落實駕駛培訓質量全過程監管。會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推廣套用計時培訓管理系統,2012年4月1日起,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培訓沒有套用計時管理系統的駕校,10月1日起,對其他汽車類駕駛人培訓沒有套用計時管理系統的駕校,不予受理考試申請。督促駕校套用指紋、視頻等監控手段,實現身份的唯一性確認,落實培訓學時、培訓里程。每月匯總分析3年內駕齡駕駛人發生負主要以上責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況,通報導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培訓質量責任倒查。存在考試合格率排名靠後、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參與買賣駕駛證等情形的,暫停受理報考申請,會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督促整改,並向社會公布。
十五、建立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會商制度。要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每月會商和信息通報機制,建立客貨車駕駛人信息管理平台,實現駕駛證信息、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對申請參加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大隊或者車輛管理所要出具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交通違法未記滿12分的證明,並建立“黑名單庫”,定期向社會公布。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源頭動態管理,通過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台,實時監督糾正超速、超員和疲勞駕駛違法行為。
十六、開展安全文明駕駛人和駕校評選活動。結合推進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畫”,會同文明辦、安全監管、道路運輸等部門,每年開展一次安全文明駕駛人評選活動。要制定完善具體評選方案,建立安全文明駕駛人表彰獎勵機制,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力量,加強典型事跡宣傳,提高全社會安全駕駛、文明出行意識。要會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開展安全文明駕校評選活動,評選出一批培訓要求落實到位、內部管理嚴格規範、所培訓駕駛人違法事故率低、社會民眾反響好的優秀駕校,並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大力宣傳表彰。
十七、發動社會單位和民眾參與交通安全教育。總隊要會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落實舉報獎勵經費,發動民眾通過電話和手機簡訊等方式監督舉報。要充分發揮汽車品牌專賣店、機動車交易市場、駕駛員協會、汽車俱樂部等社會組織的作用,開展駕駛經驗交流體驗、文明自駕出行等活動,對駕駛人進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