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水利局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七)管理全縣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教育、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簡介

樂安縣水利局是縣政府水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全局共有幹部職工343人,其中大傳以上文化程度50人,中專(高中)201人,高級工程師1人,工程師9人,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49人,退休人員49人。內設八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建管股、農水股、人事股、水政水資源股、水政監察執法大隊、水土保持辦公室、防汛抗旱辦公室。下轄縣供水公司、東元水庫管理局、堯坊電站、水利建材預製廠,單位主要職能:水利水電規劃、勘察設計、水利建築及建築施工管理、水資源統一管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規劃、全縣河道管理、城鄉安全飲水、全縣崩崗規劃、防汛抗旱。

概述

全局共有黨員118名,下轄6個黨支部,即機關黨支部、局老幹部黨支部、供水公司黨支部、東元水庫管理局黨支部、堯坊電站黨支部、水利預製廠黨支部。到目前為止,全縣有蓄水工程1140座,(其中型水庫3座,小(一)型水庫16座,小(二)型水庫119座)。總庫容1080萬方,可灌溉面積16.5萬畝,引水工程248座,最小大引水量56.4方/秒,可灌溉面積6.2畝,提水工程52座,可灌溉面積1萬畝;千畝以上堤壩工程30米處,全長90公里,保護面積4.65萬畝,保護人口6萬餘人。該局辦公條件正向現代化邁進,各股室全部各有電腦,建設有微機房,對我縣的雨情、水情實行24小時監控預測、建立了防汛自動通信系統,保障了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高效運轉。

職能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土保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落實水法規、規章的決議、命令和行政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負責組織全縣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估,制定縣內水長期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對全縣水資源保護實施管理,根據縣政府授權協調處理部門間和鄉(鎮、場)間的水事糾紛。
(三) 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河道、水庫、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河口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負責本縣主要河道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縣管水域河道采砂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和質量監督。
(五)承擔樂安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全縣河流、水庫和其主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全縣防汛信息工作。
(六)負責城鎮供水、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設和水環境保護等城鎮水利工作。
(七)管理全縣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八) 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九) 配合縣有關部門制定有關水利的財務規定、價格等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全縣水利系統的國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 對全縣水利工程、水利綜合經營實行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教育、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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