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縣國土資源局

榆社縣國土資源局原名榆社縣土地管理局,成立於1988年3月20日,1997年4月更名為榆社縣土地礦產資源局,2002年6月更名為榆社縣國土資源局,現有職工66名。

簡介

主要承擔著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的監督與管理任務。經過20年的改革與發展,職能不斷強化、業務不斷拓寬、服務不斷提高,為榆社縣域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在班子建設方面,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班子成員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協調配合的原則,努力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全局性的問題、重要工作安排、幹部的推薦、任免、獎懲、調動和處理以及涉及土地政策和民眾利益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都要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決定。班子內部不搞武斷,不搞“一言堂”,從而使領導班子成為團結戰鬥的先進領導集體。

在幹部隊伍建設方面,充分發揮黨團組織的凝聚力,注意發揮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堅持從領導做起,一級帶著一級乾,黨員做給民眾看,全體職工齊努力,中層幹部爭骨幹。從政治思想上加強對全局幹部職工“八榮八恥”教育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以及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三德”教育,使之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從而打造了一支敢於吃苦、勇於奉獻、文明團結的戰鬥群體。

2002年以來,連續五年被晉中市人民政府授予“國土收益先進單位”、“責任制考核優秀單位”。2004年、2005年連續兩年被評為省級國土系統行風建設先進單位。2006年被晉中市人民政府授予“晉中市五一勞動三等獎”。2007年被晉中市國土資源局授予“國土資源工作先進單位”,局辦公室和政務大廳被晉中市國土資源局和市婦聯會聯合授予“文明執法視窗”。2008年被晉中市國土資源局授予“2007年度綜合工作先進單位”。

辦公地址:榆社縣泰新東街2號

工作職責

榆社縣國土資源局作為榆社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之一,主管全縣土地及地礦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與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組織編制和實施縣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土地整理開發規劃、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測繪規劃;指導鄉(鎮)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組織開展對土地、礦產和測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監督檢查縣國土資源局及鄉(鎮)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直接查處違法案件。

三、負責落實有關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負責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劃定和保護基本農田;負責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負責農地轉用和非農建設用地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的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補充等工作,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

四、負責土地地籍管理,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的動態監測;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土地登記工作。

五、負責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轉讓、抵押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場;負責組織本縣土地基準地價的制定、標定地價確認備案工作;指導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領導分工

劉利平: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主抓人事、財務工作。

貢建瑜:副局長,分管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地籍股、地質公園、箕城鎮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承辦局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張瑜忠:副局長,分管土地利用管理股、耕地保護股、規劃股、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雲竹鎮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承辦局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郝躍清:副局長,分管土地整理中心、測繪辦、郝北鎮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承辦局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任愛軍: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效能監察、依法行政、地環礦管股、社城鎮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承辦局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張瑞祥:總工程師,分管辦公室、政務大廳、機關後勤、信息中心。承辦局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用地股、監察股、地籍股、政務大廳(國土視窗)和測繪股。

下屬機構九個: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國土交易事務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地產開發中心、箕城鎮土地管理中心所、社城鎮土地管理中心所、郝北鎮土地管理中心所、雲簇鎮土地管理中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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