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軍事管制委員會

成立榆林分區人民法院和榆林市人民法院”。 《榆林報》第二號版頭條刊登了軍管會布告。 接收榆林軍火庫和軍械修理所以及榆林市的八大文教事企業單位,即:榆林中學、榆林職業學校、榆林師範、毛織廠、電信局、銀行、醫院、秦腔劇團。

1949年6月1日,榆林和平解放。宣布成立西北軍區榆林軍事管制委員會,對市區實行軍事管制早晚戒嚴.軍管會主任委員曹力如、副主任委員吳岱峰朱俠夫、張博學,委員為羅明劉長亮、武文斌、黃鎮威、自偉章、李之潔、馬濟棠,秘書長張漢武,軍管會秘書處秘書石達康、霍紹業等,工作人員馮玉芳郭文海王樹安高錦銀呂學來、朱繼章等。軍管會辦公地址設在鎮署巷口的一個小院落。軍管會下屬軍事、政務、文教、金融貿易等幾處,具體組織接收事宜,各處負責人是姬伯雄、霍仲年、劉蘭亭、楊在清、魏正廷、馬師冉等,以及工作人員杜如謙(女)、馮繼勝、賀治華、趙達孝、袁世富、楊篤謙、劉成珠等。軍管會一號命令底稿已在一月前就幾經修改,草擬就緒了,當即印刷頒發張貼,布告內容:保護全體人民的生命財產,望全體人民嚴守秩序,各安生業。保護民族工商業,沒收官僚資本。保護學校、醫院、工廠、商店以及其他公共設施和建築。保證起義官兵及其家屬的生命安金。除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外,國民黨軍隊各級官佐、政府各級官員、警察人員等,凡不持槍抵抗,不陰謀破壞,不隱匿槍枝者,既往不咎,將功折罪……。軍管會二號布告宣布公私交易、納稅記帳等以人民幣為本位票幣,“偽金元券即日起停止流通使用”。三號布告宣布取消“陝西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榆林地方法院。成立榆林分區人民法院和榆林市人民法院”。同時立即接收《陝北日報》社印刷廠,建立榆林日報社,5日出刊《榆林報》,宣傳黨的政策和解放戰爭的勝利,報社主編為董英。《榆林報》第二號版頭條刊登了軍管會布告。接收榆林軍火庫和軍械修理所以及榆林市的八大文教事企業單位,即:榆林中學、榆林職業學校、榆林師範、毛織廠、電信局、銀行、醫院、秦腔劇團。軍事處接收了裝滿幾十個窯洞的軍火庫中的幾萬件舊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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