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制度
1、行風建設例會制。每月5日召開一次行風建設例會,對上月行風建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部署當月的工作。
2、徵詢意見制。設定行風熱線電話和徵求意見箱,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並將徵求意見和建議情況形成文字材料,進行整改。
3、首問責任制。專門設定值班人員,接待來訪、辦事民眾,協調內外工作。
4、執法公示制。我鎮19村個鄉鎮全部設立村為公開欄,公開執法依據、人員職責、執法條件、辦事程式、辦理時限、辦理結果等,提高執法透明度。
5、一條龍服務制。按照“優質、高效、便民”的原則,建立服務大廳,民眾需辦事項“一條龍”服務全部完成。
6、限時辦結制。對民眾舉報的計畫生育信訪案件,能及時答覆的立即答覆解決,因特殊原因逾時延時的,要向民眾做解釋。辦事拖拉或嚴重逾時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7、事不過一制。在為育齡民眾辦證、生殖健康普查及徵收社會撫養費過程中,要一次性告知其是否手續完整、齊全。對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一次性辦理完畢;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告知其原因。工作人員出差、請假或其他原因無法上班的,要及時指定人員代行其職責。
8、收費公開制。將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徵收數額、節育手術收費標準及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項目、標準、檔案依據等,向執收執罰對象公開,接受監督。
9、領導帶班制。設立民主評議接待室,領導輪流值班帶崗,及時處理育齡民眾要求解決的問題,監督檢查機關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
10、責任追究制。在民主評議工作中,凡工作人員被民眾舉報投訴一經查實的,堅決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基本任務
一、宣傳法律、法規、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應盡義務。制定和實施與鄉鎮規劃相適應的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二、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四、協助鄉鎮政府開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五、建立、健全村民實行自治活動的各項制度,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六、支持和組織村民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八、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
九、召集村民會議,研究討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十、協助有關部門,對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村民進行教育、幫助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