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海[光山市嘉州法律事務中心特邀法律工作者]

楊春海[光山市嘉州法律事務中心特邀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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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海 男,漢族,中共黨員,出生於1935年5月,四川夾江縣人,系四川省檢察學會會員,樂山市法學會會員,原任四川省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審查機捕處處長,現在是光山市嘉州法律事務中心特邀法律工作者。

1950年底入伍以來,先後在夾江縣區乾隊、警衛營、公安隊、樂山專區公安大隊、支隊、樂山軍分區、樂山市檢察院工作。在部隊歷任班長、文書,青年、幹部、組織幹事,軍分區保衛科長,武裝部政委。曾在部隊榮立二、三等功各一鎰,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四次,1982年轉業到檢察機關後被樂山地區行政公署記三等功一次,被省、市授予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優秀黨員7閃。富有開拓進到取精神,工作實績突出。撰寫的稿件被17家軍內外報刊、雜誌採用177篇,有25篇獲獎,其中《青海年盜竊犯罪的觀狀、趨勢、特點、原因及其對策》一文。,刊《四川檢察通訊》並獲獎;《革命人生觀—國防教育必不可少的內容》獲樂山市國防教育學會優秀論文關;《處理“能人”經濟犯罪的新途徑—掛罪考察》獲樂山市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優秀獎;《淺談對偵查機關的立案監督》一文,在全省檢察機關研討會上宣讀後,刊《四川檢察》、《貴州檢察新視野》轉載,被省檢察院、省檢察學會評為理論文章優秀獎,修改《刑事訴訟法》時“對偵查機關的立案監督”被吸收寫進1996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新的《刑事訴訟法》;《廉潔—共產黨員最基本的準則》刊《奮飛》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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