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927年)秋,楊劍英隨周恩來參加“八一”南昌起義後,隨軍轉移,在廣東陸豐與部隊離散。繼去香港尋找組織,曾露宿街頭,終於會見了聶榮臻、張瑞華等同志。11月,便同聶榮臻在香港中共廣東省軍委任軍委委員開展兩廣軍事工作。12月又隨聶赴廣州準備起義事宜,負責各方面的聯繫。廣州起義失利,他同閔紹成(高縣人)冒死收殮蘇重淮等同志的遺體。之後,又隨同聶榮臻重返香港,仍住省委機關。
民國18年(1929年),周恩來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復調楊劍英去上海辦理聯絡事宜。民國20年(1931年)初,劍英奉命急赴香港,不幸在香港被國民黨特務攔捕。獄中受盡嚴刑,英勇不屈。其妻林雯玉向黨組織報告楊劍英要引渡到上海的訊息,黨組織立即準備營救,擬在船抵碼頭時行動。孰料敵特在途中將楊劍英裝入麻袋投海,遂遇害。全國解放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追認楊劍英同志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