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二)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
(三)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培養、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的許可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擬訂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七)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有關農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八)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
(十)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
(十二)承擔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工作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三)指導、監督扶貧開發工作;協調農業方面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市中區農業局領導成員
王兆良:局長,黨委書記
牛慶信:副局長、主任科員、黨委委員
陳敏霞:副局長、黨委委員
局屬事業單位領導成員
李 闖:蔬菜辦主任、黨委委員
朱劍濤: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王 晗:蔬菜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主持農技推廣中心工作
倪大千:質檢中心主任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檔案、安全、督查、保密、信訪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計畫生育等工作;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和與派駐機構的工作聯繫;參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承擔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農業勞模評選和管理;
承辦農業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等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種植業管理辦公室
擬訂種植業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承辦農作物各類補貼的有關工作;
調度和發布農情信息;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指導發展節水農業;
組織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
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市場與經濟信息辦公室
提出全區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大宗農產品市場建設;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負責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擬訂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信息發布;
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
承擔有關農業檢驗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
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無公害食品和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及其認證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科技辦公室
負責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和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承擔區農業專家顧問團的具體工作。
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承擔農業和農村經濟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
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普法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功能工作;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區及農村固定觀察點的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年度計畫;
組織開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農業廳專項項目的有關工作;
組織農業對口支援工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承擔農產品進出口的調研和貿易促進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組織農業方面外資、項目的引進和管理;負責農業涉外安全保密和農業對外宣傳工作。
五、產業化辦公室
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情況的調度與分析;
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承擔區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認定、監測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貼息貸款項目的申報和實施的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扶貧工作;組織擬訂扶貧開發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扶貧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擬訂全區生態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
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承擔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農業環境監測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承辦農業外來物種管理的有關工作。
市中區農業局直屬單位
市中區蔬菜管理辦公室
市中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市中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市中區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興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