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增加承擔梧州市人民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等相關應急保障任務,利用人防警報系統和信息保障等資源作為平台,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領導成員
孫偉義 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主管秘書人事科、計畫財務科。
李耀東 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紀檢組長
協助主任分管指揮通信、紀檢監察、平戰結合和保密工作,分管指揮通信科、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廖 寧 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工程建設、人防行政許可、安全生產,聯繫指導各縣(市)人防工作,分管工程科。
徐 翔 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人防執法、人防宣傳、黨建工作,聯繫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和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分管法規宣傳科。
董學洪 調研員
協助李耀東副主任分管平戰結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人民防空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具體措施、辦法。
(二)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統計工作。
(三)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指揮工作。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訂人民防空演練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開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加強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市人防指揮所和人防指揮自動化建設。
(四)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協調利用地方和軍隊有關部門或單位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計畫、技術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協調、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依法進行人民防空警報試鳴。
(五)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按國家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管理;依法承擔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實施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戰時按上級要求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工作。
(七)承擔市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等相關應急保障任務,利用人防警報系統和信息保障等資源作為平台,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八)負責組織全市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定人防宣傳教育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人民防空防災知識宣傳教育。
(九)監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