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謇

民國29年(1940)9月23日任麻栗坡對汛特別區督辦。 民國31年(1942年)收壽禮法銀5000餘元。 民國32年(1943年)為慶賀壽辰,各對汛湊得黃金20兩,製成金佛一尊贈送。

梁謇,字默忱,男,漢族,光緒十七年(1891年)生於大理州巍山縣城。雲南講武堂畢業,曾任國民黨某部炮兵少將團長。民國29年(1940)9月23日任麻栗坡對汛特別區督辦。在任期間,賄賣汛長官職,各汛長除交足買金外,逢年過節及督辦壽辰喜慶,還得備辦厚禮。每年壽辰,授意其外侄施雲階(軍需官)把請帖送到各對汛,名為請客,實為要禮。民國31年(1942年)收壽禮法銀5000餘元。民國32年(1943年)為慶賀壽辰,各對汛湊得黃金20兩,製成金佛一尊贈送。民國34年(1945年)在國民黨第六十軍到越南接受日本投降期間,梁謇將三兒子梁景春委為越南同文縣警備司令,將越南黃樹皮、江利、官壩、箐門、曼美、上蓬、老寨等地官職賣給部屬,這些人後來被越南人民打死或驅逐出境。在全對汛特別區內實行農村每戶每年交一包大米和叫不出名稱的苛捐雜稅總計法銀45元;派馬料費為國幣數千萬元;每頭牲屠宰稅國幣1500元;鹽捐每馱法銀2元;每頭豬、羊出口稅1元;每馱大米出口稅及10兩大煙的入口稅收法銀1元;種煙者徵收罰金,不種煙者徵收“懶捐”。梁謇徵收公糧的升斗比一般的大1/10,每年從中貪污徵實徵購公糧4000多石。省府規定麻栗坡收購軍糧每包給國幣6000元,連同包裝費總計7000元,可梁謇只付給民眾每包大米3400元,從中共貪污1000萬元。大坪鎮上涼水井有一棵3人圍的禿杉,被梁謇知道後,強迫坪馬鄉鄉長雷仕國派人砍倒杉樹運到麻栗坡,解成棺材20多合送往昆明。民眾代表和“麻栗坡旅省同鄉會”多次向省府控告,省府調查後於民國35年(1946午)6月派楊克歧接任督辦,強留梁謇於麻栗坡,派出同鄉會及各鄉鎮清算代表清算梁謇的貪污事實,梁謇只退出貪污贓款2000萬元國幣(折合法銀1萬餘元),交出4挺輕機槍和 13 支手、步槍給麻栗坡學校變賣以充學校教育公款之用,其餘手續一直未交清。民國38年(1949年)梁謇畏罪潛逃到大理雞足山削髮為僧。1952年被抓獲,在巍山縣城公審處決。(原載《麻栗坡縣誌》,雲南民族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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