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男,1931年3月生,廣西平南縣人。大學文化,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副廳級(高級法官)。1993年8月已退休,退休後曾任律師工作。
個人經歷
其於1958年8月至1962年8月在武漢市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1989年7月又在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幹部進修班畢業。其本人在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10月參加革命工作,自1951年起至1993年8月退休時止,四十多年來一直從事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建設作出了貢獻,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於1988年10月4日鬚髮其榮譽證書及獎章,以次表彰。
個人榮譽
其於1983年5月光榮擔任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以來,由於其所領導的人民法院各方面的工作做得很出色,榮獲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給記集體2等功,經廣西區高級法院呈報最高人民法院,又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給記集體1等功的珠榮稱號。
主要成就
其在擔任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10年間(連選連任兩次)為了培養提高法院幹部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業務素質,以適應工作需要,他用了6年時間,辦了兩期法律業餘大學分部,親自擔任業部主任,培訓了地、市、縣級法院幹部數百名。使他們大多數數具有法律大專文化水平,在辦學中,學員成績優秀,經國家教考核驗收,幾科成績抽考,分別居全國28個省市區分校成績的第1位、第2位和第3位,為廣西爭取了榮譽,獲廣西業大分校的表揚。現在已培訓畢業出來的學員,他們不少人成為地、市、縣兩級法院的領導骨幹和業務骨幹。由於其對社會了傑出貢獻,1997年被香港中外名人研究中心及中國際交流出版社選編入《世界法律專家大全》中文版,同年下半年又將材料選編入《世界名人錄》(中國卷)第2卷的大型國際交流系列史冊中,並發給其《世界名人》證書以作證明和留念。1998年國家人事部專家服務中心編委會,又將其選編入《中國專家大辭典》中去。同年湖南省婁底市〈東方名人研究院》又將其材料選編入《國魂—距世紀中華興國精英大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