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組織制訂全市主要河流域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開發、利用規劃和全市水資源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負責全市水資源監測和調查評估;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實施水文測報;指導全市水文工作。(三)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督全市污水處理工作;監測河道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並將有關數據和情況通報市環境保護局。(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之間和地區之間的水事糾紛。(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負責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城市防洪工作。(六)組織編制、審查全市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定額的執行。(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道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八)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編制年度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現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九)負責水利科技、信息、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的業務建設。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研究制訂水利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監管局直屬單位的水利國有資產。(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檔案、監察、信訪、保密、安全保衛、安全生產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系統信息網路管理;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貫徹執行水利產業政策;管理市級水利資金;監督全市水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水利發展的經濟調節,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等巨觀調節意見;監督管理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及財務,指導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及經濟審計。水文站工作職責:按部頒水文規範要求,制訂本地區水文規劃,做好本地區的各項水文測報、水文資料收集管理、整編;負責將全部水文資料整編、匯總審查;完成所轄水文測站和代辦站水文業務管理,做好水文巡測、加測工作;負責轄區內報汛計畫、完成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報汛和預報任務;維護保養和管理本站和所轄水文測站、代辦站設施,確保水文資料正確,為防汛防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開發利用和管理水資源提供基礎資料,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水文信息和水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