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新居民事務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嘉興市有關外來務工人員問題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全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機構職能

(一)
(二)負責制定全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階段性工作實施意見;負責制定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負責新居民服務管理責任分解落實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市新居民信息管理系統和居住證登記管理平台建設,協調、整合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資源,全面掌握新居民基礎信息和服務管理工作動態,實施信息的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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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負責制定全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考評制度,組織相應的考核工作,提出對各鎮、街道和市級各有關部門在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方面的考核評介意見;組織開展新居民服務管理的調查研究,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五)負責全市新居民服務管理的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新居民協管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市新居民服務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協管員隊伍業務培訓。

(六)負責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重大事項的貫徹落實、協調督辦、監督檢查和情況反饋;承擔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制定和完善新居民登記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居住證制度改革試點和全市新居民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範圍內《居住證》發放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八)負責對各鎮、街道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新居民服務管理職責的監督檢查;協助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領導

王若燦 市委副局級組織員

協助局長分管黨群、工會、檔案、保密、信訪、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聯繫辦公室。

錢春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監督協調、督查考核、政策調研、宣傳教育工作。聯繫監督協調科、宣傳教育科。

陳建鑫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登記管理、協管員隊伍建設、黨支部建設、紀檢、綜治、維穩、消防、安全工作。聯繫綜合管理科、辦公室。

潘亞萍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新居民事務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聯繫辦公室。

內設科室

宣傳教育科

桐鄉市新居民事務局 桐鄉市新居民事務局
1.負責新居民服務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2.指導鎮(街道)、社區、企業新居民事務所開展教育宣傳工作;
3.負責組織開展新居民宣傳、教育、培訓工作;4.負責新居民服務管理大型普法宣傳、文娛體育活動的計畫、組織、實施;
5.負責優秀新居民的評選工作;
6.加強調查研究,探索創新新居民宣傳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手段;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管理科

1、負責組織開展居住證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新居民登記管理工作的實施;

2、負責居住證發放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負責全市新居民信息系統和居住證登記管理平台建設,依託公共事務信息系統,以公安部門新居民信息為基 礎,整合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建立上下連通、資源共享的全市新居民信息管理系統,並實行動態管理,全面及時掌握新居民基礎信息;

4、負責制定信息採集登記辦法,完善信息採集網路,協調建立發證情況登記跟蹤和持證人個人檔案;

5、負責全市新居民信息資源的整合、匯總、統計和分析。

監督協調科

1、負責全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計畫、政策和管理辦法的制定;

2、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相應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調研;

3、負責對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制定和責任分解並組織實施;

4、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負責指導、協調、督查各級各部門依法履行相應的服務管理職責情況;

5、制定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6、制定協管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組織開展新居民服務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抓好協管員隊伍建設,指導開展業務培訓;

7、總結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經驗,組織開展評比工作。

辦公室

1、負責協調和管理日常事務,辦理領導交辦事項;

2、承擔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制定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

4、負責信息、宣傳、文秘、檔案、財務、保衛、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工作;

5、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來信、來訪、市長電話的辦理,負責本單位人事管理、紀檢監察、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6、負責本單位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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