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縣委統戰部行政編制6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2名,紀檢員1名,各室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按桃發〔2002〕7號檔案規定配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公開承諾
為了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加強學習,提升素質。堅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把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境界、一種履行職責職能的必須,進一步提高自己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實踐的能力。
二、勤奮工作,不辱使命。牢記宗旨,心繫人民,艱苦奮鬥,務實求真,盡職盡責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三、嚴於律己,重塑形象。堅持乾淨做事,清白做人,不謀私利,潔身自好。
四、改善工作方法,堅持統籌兼顧。改善工作方法本來就是個永恆的課題,在以往的工作中總是存在重中心工作,輕一般工作、基礎性工作;重具體工作,輕思想政治工作的現象,今後將進一步改善工作方法,做到統籌兼顧。
五、抓好分管系統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從我做起,向我看齊”,切實加強分管系統領導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教育,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檢查督促,確保分管系統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職能職責
協調管理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僑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向縣委反映統戰工作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發揮各界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措施;為縣委與各界人士進行民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縣委委託,向工商聯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縣委精神以及其他需要通報的情況。
(三)負責人大代表、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黨外候選人的提名;負責政協委員、縣政協常委組成人員中黨外人選的提名和全部建議名單的匯總工作;負責縣級人大、政協領導班子中黨外幹部候選人的提名推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縣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和縣政協機關專職領導幹部中黨外人士的提名推薦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做好政府及其部門和法院、檢察院黨外幹部的了解、考察和推薦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一代代表人物的選拔、培訓工作。
(四)調查研究並反映全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並參加有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重大活動;堅持貫徹“團結、幫助、引導、教育”的方針,掌握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狀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領導縣工商聯黨組、指導縣工商聯工作,領導和管理光彩事業促進會。
(五)負責協調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推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
(六)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一戰線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歸口管理縣台辦、縣黃埔同學會、縣台聯,做好台胞、台屬、起義和投誠人員的有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知識分子的工作,掌握政策,反映情況,協調關係,舉薦人才;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指導鄉鎮黨委的統戰工作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協調政府各部門的統戰工作。
(九)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