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傳中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大學生傳媒中心是從事校園新聞輿論傳播工作的校級學生組織,隸屬於學校黨委宣傳部指導和管理。
第二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輿論觀,傳播先進校園文化,以“提高新聞素養,追蹤學校熱點;傳遞新聞信息,抒發青春情懷”為工作宗旨。
第三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主動開展新聞採訪活動,及時報導校內新聞事件;宣傳校內教學、科研、學生工作等方面的成果和經驗。
第四條 為保證傳媒中心的健康發展,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進一步規範傳媒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規模約為120人。下設辦公室、采編部、影像部、新媒體部、播音部、設計部、技術部、論壇部、外聯部,各部門由學校黨委宣傳部定期提供相關業務培訓,參照校級學生組織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主席團設主席1名,副主席2名;采編部、影像部、新媒體部、播音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辦公室、設計部、技術部、論壇部、外聯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工作職責如下:
(一)主席團:
1.在黨委宣傳部領導下,全面負責校園新聞輿論工作的策劃、組織與實施
2.負責校園廣播、報紙、網路內容的監督與審核工作
3.負責大學生傳媒中心成員的選拔、培訓與任用工作
4.對黨委宣傳部負責,定期向黨委宣傳部匯報大學生傳媒中心工作情況
(二)辦公室:
1.負責報刊、書籍的收取和管理
2.負責做好重要來電來函的登記和通知
3.負責固定資產、財務管理
4.負責全體性會議、活動的會務安排、通知、協調及考勤
5.負責檔案管理與歸檔
6.負責相關欄目稿件更新與管理
7.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采編部:
1.負責校園新聞稿件采寫與編輯工作,每人每月稿件不少於2篇
2.負責專題稿件的策劃、寫作與圖文統稿工作;
3.正確熟練地使用錄音筆等採訪設備
4.負責相關欄目稿件更新與管理
5.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影像部:
1.負責校園重要會議、活動的攝影攝像工作
2.負責桂航大講壇攝影、攝像工作;
3.協助采編部做好專題採訪的影像、視頻拍攝、選擇和後期製作;
正確熟練地使用攝影攝像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設備;
4.熟悉本職工作(新聞報導、專題報導)對拍攝內容的要求,保證攝像的顏色、構圖、燈光和鏡頭處理等畫面質量的要求;
5.遇有設備故障,及時報告負責人,寫明產生故障的原因,並送維修部門修理,不得私自動手拆修。
6.負責相關欄目稿件更新與管理
7.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新媒體部:
1.負責學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的日常內容的撰寫和運營;
2.收集、研究網路熱點話題,結合新媒體特性,對微博、微信內容的實時調整和更新;
3.負責微博、微信活動方案的策劃、創意、執行、運營以及匯報和總結。
4.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播音部:
1.負責日常校園廣播節目的策劃、審核、播出工作
2.負責大型校園活動的播音主持工作
3.負責專題廣播內容的編排工作
4.負責桂林航天博物館講解工作
5.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設計部:
1.負責設計大學生傳媒中心宣傳品
2.負責設計學校官網主頁宣傳圖片
3.負責設計與美化青年桂航網網頁
4.負責設計與美化《桂航青年報》版面
5.負責設計與美化大學生傳媒中心辦公室
6.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技術部:
1.負責設備日常維護工作
2.負責專題網頁製作
3.負責保障青年桂航網後台管理系統正常運行
4.負責保障廣播台播音設備正常運行
5.負責新成員後台管理操作培訓
6.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論壇部:
1.負責管理堯天雲雁論壇網頁版和手機客戶端
2.負責大學生傳媒中心所屬網路媒體認證號的運行與管理
3.負責策劃與發布校園網路評論議題,引導校園網路輿正確方向
4.負責校園網路輿情監控,及時上報不良輿論情況
5.負責校園網路輿情管理,每周上報校園輿情信息不少於2篇
6.負責各院系輿情信息員的管理工作
7.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外聯部:
1.負責與校內其他學生組織的統籌與協調工作
2.負責與兄弟院校相關學生組織交流活動的聯絡工作
3.負責與相關合作企業與單位的聯絡工作
4.負責相關欄目稿件更新與管理
5.完成宣傳部老師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凡遵守大學生傳媒中心規章制度的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在校大學生均可申請加入,經過相關部門考察認定成為正式成員。
第十條 成員基本權利:
(一)享有傳媒中心內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管理辦法參加傳媒中心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享有對傳媒中心工作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的權利;
(三)享有優先參加傳媒中心組織的校內外各種採訪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優先參加傳媒中心組織的培訓、拓展、評選、社會實踐等活動的權利;
(五)享有稿件優先在相關網站、雜誌、報刊發表的權利;
第十一條 成員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大學生傳媒中心章程;
(二)自覺維護學校及大學生傳媒中心聲譽,未經學校黨委宣傳部同意不得以大學生傳媒中心名義私自開展活動;
(三)積極參加傳媒中心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為傳媒中心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獻計獻策;
(五)勤奮學習、銳意進取、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養。
第五章 紀 律
第十二條 傳媒中心成員在工作中要服從傳媒中心整體工作安排,積極參加中心例會及各項活動,因病(事)不能參加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負責人請假。
第十三條 傳媒中心成員在工作中必須服從領導,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匯報工作。
第十四條 嚴禁使用大學生傳媒中心名義或大學生記者的身份進行違反學校宣傳規定的採訪活動。
第六章 獎懲制度
第十五條 傳媒中心實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形式包括檢查工作檔案、聽取工作匯報、各成員之間進行民主評議和徵求民眾意見等。
第十五條 獎勵措施:
(一)成員任職期以年度為單位,任職期滿頒發相關聘書和紀念品;
(二)將根據大學生記者的表現,每學年評選出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優秀大學生記者”;
(三)根據作品質量,每學年評選出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好新聞獎;
(四)根據成員表現,每年評選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五)根據成員表現,每年評選大學生傳媒中心突出貢獻獎。
第十六條 處罰措施:
(一) 不服從組織領導,違反組織原則,團結協作精神較差,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批評或責令退出;
(二) 因主觀原因,屢次不能按時完成任者,視為自動退出,並收回相關證件;
(三) 違反校規校紀並受處分者,取消大學生傳媒中心成員資格,並收回相關證件。
第七章 證件管理
第十七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證件是成員的身份證明,用於代表大學生傳媒中心參加校內外各項活動,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
第十八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進行採訪或參加活動,必須按要求穿著大學生傳媒中心服裝,佩戴大學生傳媒中心證件。
第十九條 大學生記者不得憑證從事與採訪無關的任何活動,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大學生傳媒中心證件如有丟失,應立即向傳媒中心辦公室報告,申請補發。
第二十一條 換屆離開傳媒中心者,採訪證(記者證)自行失效,由本人保存。
第八章 經 費
第二十二條 傳媒中心活動經費主要由學校黨委宣傳部提供和自籌經費組成。
第二十三條 傳媒中心經費只限中心內各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及日常開支。
第二十四條 財務由專人管理,經費使用須經黨委宣傳部審核批准,定期在全體成員大會上通報經費收支情況。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是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大學生傳媒中心的基本原則,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和程式予以補充。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歷屆主席團
第二任主席團 | 王錚程、劉司佳、年文菲、程文濤 | 任期:2018.10-2019.10 |
第一任主席團 | 張彥華、谷佳宜、楊俊峰、孫筠超 | 任期:2017.10-20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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