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牆體材料促進條例》,市牆改辦負責桂林市及市轄縣的牆體材料改革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的政策法規,制訂本市的有關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處理違反牆體材料改革政策法規的行為;
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新型牆體材料發展規劃和計畫;
三、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科研、新產品開發、生產、銷售、設計、施工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工作;
四、負責新型牆材與建築節能宣傳、推廣套用等項工作;
五、負責新牆材套用工程驗收與建築節能工程核驗、牆材企業登記備案、新型牆材產品認證初審上報、牆改統計報表等項工作;
六、負責市區新型牆材專項基金徵收、核退、管理和使用。
市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建築節能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執法工作。
二、負責編制本市建築節能發展規劃及階段目標, 制定興建節能建築和已有建築節能改造的年度計畫,組織協調節能建築的試點、示範。
三、負責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及組織對節能建築的認定。
四、負責推廣套用先進的建築節能技術和節能建築體系,組織編制桂林市建築節能標準和相關配套套用技術規範與標準圖集。
五、負責組織建築節能的國內外技術交流、信息收集與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建築節能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