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站
"桂林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站於2009年7月1日。 桂林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站的職責:按國家和自治區要求
桂林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站於2009年7月1日。 桂林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站的職責:按國家和自治區要求,主要負責對我市核技術套用、射線裝置、電磁輻射設備、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中產生的污染和因電磁輻射活動造成的環境影響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監測;參與全市的輻射污染糾紛調查處理和輻射事故應急回響,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的監督管理技術支持;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和被盜的放射源;負責全市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監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