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縣經濟審判庭

柳江縣經濟審判庭,於1981年3月建立,配備幹部3人。1981年審結經濟糾紛案5件,訴訟標的額8
萬多元;審結經濟犯罪案4件,追回贓款共6300元及贓物一批。同時還處理了一批來訪的經
濟糾紛案件。1983年至1985年,經濟糾紛案件逐年增多,法院充分發揮經濟審判職能的作用,
根據經濟糾紛案件發案的特點,重點抓購銷契約和建設工程承包契約糾紛案件的審判工作,
維護了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的企業、事業單位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據統計,1984年至
1985年受理各種經濟案件共69件,其中:有購銷契約43件,建設工程承包契約10件,貨物運
輸契約4件,財產租賃契約、借款契約、農村承包契約各3件,加工承攬契約、倉儲保管契約、
科技協作契約各1件。審結53件,為國家、集體、個人挽回經濟損失40.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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